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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人士在全部抽样样本中,2011年至2017年间,设置有关键人士条款的基金合伙协议占比约在25%左右,虽有波动但整体变化不大;但这一数据从2018年开始显著提高并稳定在了55%左右。可见,随着私募基金市场的逐渐成熟,基金的关键人士(通常为基金发起人、GP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人士)作为LP投资基金的核心动力之一,而关键人士对基金能否投入全部精力、 可否遵守竞业禁止承诺等,也成为LP关注的重点事项,近年来已经成为基金的常规条款。若发生关键人士事件,基金应中止投资期并寻找关键人士的替代人选,若无法找到或该等人选没有得到LP的认可,则:(1) 最为常见的后果是投资期终止:在全部样本中,约定有投资期终止后果的合伙协议最低也占到了50%以上,甚至在2017年、2018年达到了100%;(2) 2011年至2016年,少数合伙协议还约定了直接清算或者LP退出的后果,但因实操中的难度,从2016年以后这些特殊处理方案逐渐被主流的“投资期终止”后果所取代;(3) 从2019年开始,有60%的合伙协议约定了允许合伙人大会届时再决定是直接进行清算基金,还是投资期终止而进入退出期。这也从侧面反应随着市场的发展,基金投资人也趋向理智和成熟,对于基金清算这类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的安排更为灵活,不再简单约定某一事项直接触发清算,而是将其留给合伙人会议按照届时具体情况投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