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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跨境电商品牌代理问题对策建议2024 年 4 月目录第一部分 跨境电商概述.4一、跨境电商的定义.4(一)一般性定义.4(二)狭义定义.5(三)购买海外商品的其他方式.5二、跨境电商生态中的业务领域.6(一)电商企业.6(二)物流.6(三)第三方支付.7三、跨境电商的发展特点.7(一)发展势头迅猛,产业规模迅速增长.8(二)物流流程较长,涉及多方法律关系.9(三)法律关系复杂,消费者保护问题凸显.11第二部分 跨境电商零售政策框架及存在的问题.13一、现有规范性文件梳理.13(一)文件目录整理.13(二)监管趋势分析.17二、现有监管框架简析.18(一)适用范围.18(二)各方主体责任.19三
2、、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存在的问题.23(一)对境内卖家和个人卖家缺乏针对性监管政策.23(二)非强制性中文电子标签或不足以维护消费者知情权.24(三)平台对非正常交易行为监控手段不足且自由裁量权过大.24(四)品牌代理模式下境内代理商的商业利益缺乏合理保护.25四、小结.26第三部分 跨境电商商标代理中的现实问题.27一、代理商间激烈竞争导致品牌方频繁毁约.27二、代理商与品牌方间利益不一与互信缺失.29三、首次代理商投入成本与风险过大.31四、代理商境外维权成本过高.33第四部分 针对境内代理商侵权问题的法律建议.35一、以实质标准判断侵权行为成立与否,避免机械司法.35(一)境内代理商缺乏
3、故意侵权的认知因素.35(二)境内代理商缺乏故意侵权的意志因素.36二、谨慎认定不正当竞争,合理划分权益归属.37(一)作为解释对象的“不完备”合同.38(二)作为保护对象的特殊法益.39(三)作为追求目标的实质正义.41(四)作为重要考量因素的社会效果.44三、综合考虑当事人商业合作背景,审慎确定赔偿额度.45(一)类似案件不具备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前提.45(二)即使适用惩罚性赔偿,也应减轻数额.47第一部分 跨境电商概述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进一步纵深发展,电子商务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在各种形态的电商经营模式之中,跨境电商更是一枝独秀,持续迅猛发展,成为电子商务经济增长的新的重要驱动力。跨境
4、电商具有不同于传统电商形态的全新特征,参与主体涉及境内外各个方面,在法律关系上,牵涉到复杂的域内外的法律问题,对政策制定与司法裁判提出了全新挑战。例如,在品牌代理模式下,境内代理商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妥善保护,就成为考验司法者智慧和对相关商业模式的认知是否全面和准确的关键问题之一。本报告将首先对跨境电商进行定义,分析其类别,并初步剖析跨境电商所涉及的各方主体的利益关系。随后我们将着重以案例的形式分析跨境电商中的品牌代理模式跨境电商中的品牌代理模式,展示该种模式之下境内代理商遭受的商业和法律困境。最后我们将从裁判的视角针对境内代理商的保护提出建议,以期在同类案件中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一、
5、一、跨境电商的定义跨境电商的定义(一)一般性定义就其定义而言,跨境电商是指“不同国境地域的交易主体之间,以电子商务的方式达成交易。(在线订购、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递送商品,清关,最终送达,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1按照交易类型,跨境电商主要可以分为 B2B、B2C 和 C2C 等不同的模式。其中,B2B是指企业与企业间的经营,B2C 和 C2C 是指由企业或个人向最终消费者进行销售的模式,即为零售模式。另外根据商品流向的不同,跨境电商主要可以分为跨境 B2B(出口)、跨境 B2B(进口)、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等模式。2举例而言,跨境 B2B(出口)的企业包括阿里
6、巴巴国际站、中国制造网、环球资源网、敦煌网等,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企业包括速卖通、ebay、Amazon、Wish 等,跨境 B2B(进口)的企业包括 、海带网等,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企业则包括天猫国际、网易考拉等国内消费者熟知的跨境电商企业。1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7 年度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研究报告”,网经社http:/ 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行业监测报告”,艾媒网 http:/ 2018年 11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定义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是指中国境内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自境外购买商品,并通过网购保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