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QINAN M&E PLC.(重庆市九龙坡区兰美路 701 号附 3 号)(重庆市九龙坡区兰美路 701 号附 3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 声明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公司的
2、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6,000 万股,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实际发行总量不超过 6,000 万股,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不超过 6,000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1,500 万股且不得超过自愿
3、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由控股股东 YUANMING TANG 进行转让,转让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YUANMING TANG 作出如下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总数不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
5、-1-2 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股份数额不包含本人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在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4)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公司股东祥禾泓安、祥禾涌安、泓成投资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6、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单位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有意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减持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3、海拓投资、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股东刘静、唐旭东、姚利国承诺:各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股份锁定期限如下:单位: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