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知识 > 什么是房产税?和房地产税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房产税?和房地产税的区别是什么?

1、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在房地产税的范围之内。

2、什么是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是指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

3、房产税和房地产税的区别

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房产税作为财产税,征税对象是房产。房地产税的征税对象既包括了房产也还包括了房产占用的土地。

房地产税与房产税之间的关系

房地产税与房产税之间的关系

4、我国和房地产直接相关的税种

(1)土地增值税:起征时间1994年。

设立目的和纳税主体:对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征收的税种;出售或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

税额标准: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去规定的扣除项目,税率按照四级超率累进计算。

(2)耕地占用税:起征时间1987年。

设立目的和纳税主体:对占用耕地征收的税种;占用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

税额标准:根据不同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实行有地区差别的幅度税率。

(3)城市房地产税:起征时间1951年。

设立目的和纳税主体:调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人的财产收入;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港澳台和华侨兴办企业,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房地产的产权所有人和承典人。

税额标准:按照房产价值,适用税率1.2%;按照房租收入,适用税率18%。

(4)契税:起征时间2004年。

设立目的和纳税主体:团队、房屋权属转移时,向承受者征收的税种。

税额标准:根据成交价格,实行3%到5%的幅度比例税率,省级政府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

(5)房产税:起征时间1986年。

设立目的和纳税主体:调节国内企业和个人的财产收入;房屋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和使用人。

税额标准: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 30%后的余值,按照1.2%税率计算;以出租房产的租金收入,按照12%的税率计算。

(6)城镇土地使用税:起征时间1988年。

设立目的和纳税主体:促进合理使用城镇土地,适当调节城镇土地级差收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使用土地的各类国内企业、单位和个人。

税额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实行等级幅度税额标准。

目前我国与房地产直接相关的税种介绍

房地产税与房产税之间的关系

文章数据来源:《一文看懂房地产税》

文本由@-YANYI 整理发布于三个皮匠报告网站,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文由作者-YANYI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禁止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本文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客服
商务合作
小程序
服务号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