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增值税是当今纳税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区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类型,针对一般纳税人有不同的认定标准进行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指的是履行税收义务的纳税人,其一般税收义务较重,享受的税收优惠也比较多,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一、税收管理规定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章第五条:“一般纳税人是指 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主要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2)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营改增后有以下四张情况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设置税收管理机关代管的纳税人,其主要经营收入满足第三十二条规定的;
2)属于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小规模纳税人;
3)直接销售农产品的纳税人;
4)经相关税务机关批准确认为土地复垦业务的土地复垦纳税人。
二、税收优惠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包括征收率低、抵扣集中处理等方面的优惠。
(2)一般纳税人征收率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征收率方面享受比小规模纳税人低的征收优惠,比如在增值税全部税种中,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所遵循的征收率都是17%,但是一般纳税人的抵扣比例比小规模纳税人更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享受抵扣优惠。
(3)一般纳税人抵扣集中处理,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中央级税务机关统一办理,抵扣批征,大大降低纳税企业的税收成本。
(4)一般纳税人还可以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比如免征增值税、进出口退税等。
三、经营收入额度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的营业收入额是指纳税人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实际获得的经营收入额,应纳增值税额超过20万元的,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超过以下经营收入标准之一的,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a. 连续三个财政年度,每年的经营收入额达到50万元以上;
b. 一个财政年度的经营收入额达到100万元以上;
c. 按元/月折算,全年收入额达到8250元(即100万)以上;
(2)在国家有关规定范围内,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在确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