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代理制度是指,委托人将其权利和义务完全或部分的转移到代理人,形成双方的契约关系,委托人从代理人处得到正在委托的服务,或对代理人提出的要求而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的制度叫做授权委托代理制度。

一、授权委托代理制度涉及的参与者
1、委托人:委托人是指通过受托人从事某种行为的权利人。委托人承担的义务有两方面:一是给予代理人适当的授权,以便其能够有能力和效力地承担行为责任;二是施加监督,以便有效的保障自己利益不受侵害。
2、代理人:以委托人之名从事某种行为的被授权的权利人。代理人除依据委托人的授权履行有关行为之外,不得相对委托人超越授权行为,主要责任是按照委托义务维护委托人的权利和利益。
3、受托人:受托人人是接受委托人授权的并承担行为责任的第三方。受托人受委托人授权后必须履行任务,主要责任是按照自身行为义务来保障委托人利益不受侵害。
二、授权委托代理制度的合法性
从法律本质上讲,授权委托代理制度之所以可以维护双方权益,主要在于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只要遵守了形成合同要求的标准,授权委托代理制度也就合法自然地产生了法律效力。例如,根据《合同法》规定,形成双方的契约,要求具备当事人的自愿行为、获得真实意思表示、完全和真实的表示,以及明确且可执行的内容。当授权委托代理制度所有相关条件都达成后,那么授权委托代理制度就获得了法律的意义,也就产生了重要的法律效力。
三、授权委托代理制度的社会效果
既然授权委托代理制度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它的社会效果也就十分明显了。首先,授权委托代理制度有助于提高管理效率。当委托人让其授权给受托人使用时,受托人就会表明出自己的信任,以便使受托人可以做出正确的决定,从而提高管理效率。此外,授权委托代理制度有助于推动具体事项的谈判,加快商业程序的流转,以及减少纷争和法律诉讼等。
四、授权委托代理制度仍存在的不足
虽然授权委托代理制度已经获得完善的法律保障,但是它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首先,许多委托人并不具备必要的技术能力和临时紧迫性,以便有效的执行任务,导致它们无法得到有效的回报。此外,由于双方的利益不可分开,两方可能会发生误解和纠纷,导致授权委托代理制度的功能无法正常发挥。最后,由于授权委托代理制度涉及到受托人,该制度可能出现危险,如果授权人不能有效的监督受托人的行为,则可能会出现危害损害利益的情况。
总之,授权委托代理制度在巩固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主体企业间及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