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文化和旅游业发展逐渐迅速的同时也全国的酒店和客房数,因此在我国的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的饭店星级评定的标准中,将纳入星级饭店评定体系的住宿设施最小客房数规定为15间。其中我国住宿业设施总数为447,178家,客房总规模16,204,321间。
全国住宿业总体发展规模情况分析
在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的饭店星级评定标准中,从数据显示中,全国住宿业设施总数为447,178家,客房总规模16,204,321间。其中酒店业设施279,174家,客房总数15,326,010间,平均客房规模约55间,酒店业设施和客房数分别占我国住宿业的62%和95%。其它住宿业设施168,004家,客房总数878,311间,平均客房规模约为5间,其它住宿业设施和客房数分别占我国住宿业的38%和5%。

全国酒店数和客房数规模数据分析
据数据显示,全国酒店业客房规模在15-29间的设施数为106,114家,客房规模在30-69间的设施数为106,372家,客房规模在70-149间的设施数为52,728家,客房规模在150间及以上的设施数为13,960家,其中上述的四类规模情况设施载总量中占比分别是38%、38%、19%和5%。
按照这些设施所占的客房数分布来看,15间到29间占比14%,30间到69间的占比31%,70间-149间占比33%,150间以上规模的占比22%。总体来看,占房量45%的酒店业设施都是70间以下中小型设施,占房量55%的酒店业设施规模在70间客房以上,70间房的规模体量是重要的区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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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饭店协会:2021年中国酒店业发展报告(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