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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组织券商”)受委托担任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凯泰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转让方”)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询价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科能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组织券商。经核查,中信证券就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受让方是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 年 3 月修订)(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的规定作出如下报告说明。一、本次一、本次询价转让询价转让概况概况(一)(一)本次询价转让转让方本次询价转让转让方截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转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序号序号股东名称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5,862,072,00058.59%2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316,480,0003.16%3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
3、(有限合伙)217,080,0002.17%4上饶市凯泰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87,128,0000.87%(二二)本次询价转让数量本次询价转让数量本次拟询价转让股数上限为 400,208,099 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2转让股东名称转让股东名称转让股份数量转让股份数量(股)(股)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占所持股份比例占所持股份比例转让转让股份来源股份来源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00,156,0753.00%5.12%首发前股份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51,014,8490.51%16.12%首发前股份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34,992,28
4、80.35%16.12%首发前股份上饶市凯泰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14,044,8870.14%16.12%首发前股份(三三)转让方式转让方式转让方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晶科能源首发前股东,根据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有关规定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四四)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确定原则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确定原则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中信证券向投资者发送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询价转让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9 月 12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晶
5、科能源股票交易均价的 70%,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五五)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确定原则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确定原则1、询价转让价格确定与配售原则组织券商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本次配售采取“认购价格优先、认购数量优先及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询价转让价格和认购对象。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400,208,099 股),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3)收到认
6、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股数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表 送达时间(以组织券商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次收到的有效 认购报价表 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3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等于或者超过 400,208,099 股,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 400,208,099 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依据此价格按簿记排序顺序向各认购对象依次顺序配售,高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的有效认购量将全部获得配售,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相同的有效认购量则按申购数量由大到小、申购时间由早到晚的原则进行排序并依次配售,直至累计配售股份数量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