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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现予公布2024 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厅长: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一、综 述1二、水环境2(一)地表水水质2(二)地下水水质4(三)饮用水水源水质4三、大气环境5(一)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5(二)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6(三)酸雨状况8四、近岸海域环境10(一)近岸海域水质10(二)海水富营养化11(三)贝类生物体质量12五、声环境13(一)功能区声环境质量13(二)区域声环境质量13(三)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14六、自然生态环境15(一)生态质量15(二)生态环境资源17七、辐射环境18(一)全省环境电离辐射18(二)秦山、
2、三门核电基地周围环境电离辐射19(三)全省环境电磁辐射19八、气候环境20(一)气温分布特征20(二)降水分布特征22(三)霾分布特征23(四)气象灾害概况23九、措施与行动24(一)美丽浙江建设24(二)污染防治攻坚24(三)自然生态保护27(四)应对气候变化29(五)督察监管执法29(六)体制机制改革31(七)法制与宣传教育33专题 135专题 236专题 337目 录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综述一2024年,浙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浙江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
3、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深入实施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顺利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充分展示了“经济大省挑大梁,更好发挥带动和支柱作用”的使命担当。全省生产总值为9.0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5%。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治气为突破口推动环境质量提升,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厚植生态底色。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高位稳定,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类水质比例为98.6%;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设区
4、城市日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1%,PM2.5平均浓度为26.1微克/立方米,持续领跑长三角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日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4.1%,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一、二类)面积平均比例为52.4%;设区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昼间达标率为96.3%,夜间达标率为90.3%,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4.4分贝,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值为66.7分贝;全省生态质量类型为一类;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13年提升。1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一)地表水水质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江河干
5、流总体水质为优,平原河网部分河流(段)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水质标准,湖泊水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或贫营养。根据全省296个省控断面监测结果统计,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类标准的断面占98.6%(其中类占7.4%、类占53.7%、类占37.5%),类占1.4%,无劣类断面,见图1。与上年相比,类水质断面比例增加1.6个百分点。八大水系及京杭运河 钱塘江、曹娥江、甬江、椒江、瓯江、飞云江、鳌江、苕溪等八大水系及京杭运河所有断面均达到或优于类。平原河网 水质为类,其中类水质断面占95.7%,类占4.3%。与上年相比,类及以上水质断面比例增加4.3个百分点。水环境二图1浙江
6、省地表水水质状况2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湖泊水库 水库水质总体优良,水质类别为类;西湖、东钱湖和南湖水质均为类;湖泊水库水质状况见图2。湖泊水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和贫营养,营养状态见图3。交接断面全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类水质断面占99.3%,类占0.7%,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断面占100%。与上年相比,类水质断面比例增加1.4个百分点。图2浙江省湖泊水库水质状况图3浙江省湖泊水库营养状态3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二)地下水水质全省60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包括区域点位47个、风险点位12个和饮用水点位1个,水质为类。其中类6个,占10.0%;类12个,
7、占20.0%;类27个,占45.0%;类15个,占25.0%。(三)饮用水水源水质全省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98个,个数达标率为100%,与上年持平。设区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个数达标率为100%,与上年持平。4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一)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11个设区城市中,宁波市、温州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和丽水市7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日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为81.7%97.3%,平均为90.1%,见表1。表1浙江省设区城市日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大气环境三评价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生态环
8、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的通知(环办监测201819号)、关于印发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补充规定的通知(环办监测2016120号)。PM2.5、PM10、SO2和NO2按照年均浓度进行达标评价,O3和CO按照百分位数浓度进行达标评价;参与平均的六项污染物浓度均达标,即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PM2.5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日环境空气质量各级别天数比例(%)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杭州市30.081.734.447.316.91.10.30宁波市23.0
9、91.338.552.78.50.300温州市24.695.947.848.14.1000湖州市31.581.731.150.516.11.90.30嘉兴市26.884.435.249.214.51.100绍兴市29.984.434.250.314.21.400金华市30.087.727.060.710.71.40.30衢州市29.091.539.651.97.41.100舟山市17.197.062.334.73.0000台州市24.194.047.047.05.70.300丽水市20.897.359.637.72.7000平均值26.190.1*41.548.29.40.80.10注:*扣除
10、异常高温臭氧超标影响后,2024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1%5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图4浙江省县级以上城市日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细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微米,PM2.5)年均浓度范围为17.131.5微克/立方米,平均为26.1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2.2%;各城市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微米,PM10)年均浓度范围为2950微克/立方米,平均为4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8.7%;各城市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范围为47微克/立方米,平均为6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各城市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范围
11、为1731微克/立方米,平均为24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7.7%;各城市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范围为0.71.0毫克/立方米,平均为0.8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各城市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范围为123167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46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2.0%;7个设区城市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和绍兴市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省单独参与评价的66个县级及以上城市中,有61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和德清县等5个城市未
12、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日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为81.7%99.7%,平均为94.1%,较上年下降1.0个百分点,见图4。污染天次中以臭氧(O3)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次最多,其次为细颗粒物(PM2.5)。6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范围为1332微克/立方米,平均为24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各城市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嵊泗县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见图5。图5浙江省城市环境空气中PM2.5年均浓度分布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范围为2556微克/立方米,平均为39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7.1%;各城市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
13、范围为28微克/立方米,平均为5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6.7%;各城市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7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范围为1032微克/立方米,平均为20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4.8%;各城市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范围为0.61.2毫克/立方米,平均为0.9毫克/立方米,较上年上升12.5%;各城市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范围为98167微克/立方米,平均为13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2.2%。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和德清县等5个城市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余城市均达到
14、国家二级标准,其中缙云县和云和县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见图6。图6浙江省城市环境空气中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分布(三)酸雨状况全省降水pH年均值为5.31,比上年下降0.05;平均酸雨率为41.3%,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69个县级以上城市有46个被酸雨覆盖,其中轻酸雨区40个,中酸雨区6个,已持续两年无重酸雨区出现,见图78。从降水化学组分看,酸雨类型为硫酸-硝酸混合型,主要致酸物质是硫酸盐和硝酸盐。8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图8浙江省酸雨污染状况分布图7不同降水pH年均值城市比例同比情况9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一)近岸海域水质根据2024年春季、夏季和秋
15、季三期监测的综合评价结果统计,全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一、二类)面积平均比例为52.4%;劣四类水质面积平均比例为25.7%,见图9。海水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图9 2024年浙江省近岸海域水质状况分布示意图各沿海城市近岸海域,宁波优良水质比例为46.8%,劣四类水质比例为27.5%;温州优良水质比例为71.0%,劣四类水质比例为3.3%;嘉兴劣四类水质比例为100%;舟山优良水质比例为49.7%,劣四类水质比例为34.8%;台州优良水质比例为56.1%,劣四类水质比例为7.3%,见图10。与上年相比,宁波、温州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不同程度下降,劣四类水质比例不同程度上升;嘉兴近岸海
16、域水质维持全域劣四类;舟山近岸海域优良水质和劣四类水质比例均略升;台州近岸海域优良水质和劣四类水质比例均略降。近岸海域环境四10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二)海水富营养化全省近岸海域呈富营养化状态的面积为18981平方千米,占近岸海域面积的42.7%。轻度、中度和重度富营养化比例分别为18.2%、9.2%、15.3%。海域富营养化分布季节差异明显,秋季区域面积最大,夏季最小。杭州湾、三门湾等河口港湾海域富营养化程度相对较重,见图11。图10 2024年浙江省近岸海域各区域水质类别分布图11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图11 2024年浙江省近岸海域海水富营养化状况分布图(三)贝类生
17、物体质量全省沿海城市贝类生物体质量状况保持稳定。宁波、温州、舟山、台州等沿海城市贝类生物体质量均为第二类,与上年一致,见图12。图12浙江省贝类生物体质量类别比例同比变化图12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一)功能区声环境质量11个设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96.3%,夜间达标率90.3%。各类功能区达标率情况:1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86.1%,夜间达标率67.6%;2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98.2%,夜间达标率96.3%;3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97.3%,夜间达标率93.2%;4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100%,夜间达标率93.3%。各设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达标率见图13。图13浙江省城市功能区声环
18、境质量达标率(二)区域声环境质量11个设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在53.355.5分贝之间,平均为54.4分贝。在影响城市声环境的各类噪声源中,生活噪声源占48.1%,交通噪声源占35.0%,工业噪声源占11.3%,建筑施工噪声源占5.6%。生活噪声源和交通噪声源是主要噪声源,见图14。声环境五13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图14浙江省城市环境噪声声源构成比(三)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11个设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在64.167.7分贝之间,全省平均为66.7分贝,见图15。图15浙江省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14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一)生态质量依据区域生态质量
19、评价办法(试行)(环监测202199号)对2024年区域生态质量进行评价,浙江省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72.3,生态质量为一类。以设区市为评价单元,11个设区市生态质量指数(EQI)在52.382.6之间。6个设区市生态质量类型为一类,分别为丽水市、温州市、衢州市、台州市、杭州市和舟山市;4个设区市为二类,分别为金华市、宁波市、绍兴市和湖州市;嘉兴市为三类。以县(市、区)为评价单元,全省共计90个评价单元,EQI值在41.489.5之间,生态质量类型一类42个,二类29个,三类19个,生态质量类型为一类、二类和三类的区域面积分别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67.0%、24.3%和8.7%,见图16。
20、图16浙江省生态质量评价结果与2023年相比,11个设区市生态质量类型保持不变,生态质量变化幅度分级均为基本稳定。全省90个县(市、区)评价单元,89个县(市、区)生态质量类型保持不变,1个显著提自然生态环境六15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升,即温岭市生态质量类型由二类提升为一类。生态质量类型变化主要是生态格局、生态功能或生态胁迫指数变化引起。从EQI值变化幅度看,与上年相比,各县(市、区)生态质量变化幅度分级均为基本稳定,其中30个县(市、区)生态质量稳中有升,2个县(市、区)维持稳定,58个县(市、区)呈小幅波动下降态势,见图17。图17浙江省各县(市、区)EQI值变化情况16202
21、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1文中涉及的“果园”“茶园”“其他园地”等数据因四舍五入引起部分数据尾数不平,文中未进行调平。(二)生态环境资源农业用地 截至2023年底,全省耕地132.08万公顷。其中,水田107.43万公顷,占81.34%;旱地24.65万公顷,占18.66%。园地68.18万公顷。其中,果园33.23万公顷,占48.74%;茶园16.57万公顷,占24.30%;其他园地18.39万公顷,占26.96%。1矿产资源 浙江省能源矿产匮乏,金属矿产不足,非金属矿产丰富。全省纳入统计矿产96种。全省开发利用的矿产共40种,包括30种非金属矿产、8种金属矿产、1种能源矿产(地热)与1种
22、水气矿产(矿泉水)。全省开发利用的矿山规模以大、小型矿山为主,今后将继续严格控制采矿权总量,提高矿山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节约化水平。截至2024年底,全省矿山企业从业人员16307名,矿石采掘量3.65亿吨,较2023年,持证矿山数减少3.38%,从业人员减少7.05%,矿石采掘总量减少8.34%,矿业总产值减少15.12%,利润减少77.31%。森林资源 根据2023年国土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全省林地面积607.90万公顷。根据2024年全省固定样地调查成果,全省森林面积为612.2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61.43%(含一般灌木林),继续位居全国前列。现有省级以上公益林4445.63万亩,省级
23、以上自然保护区27个(国家级11个、省级16个),其中: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19个(国家级8个、省级11个)。全省记录有陆生野生脊椎动物790种,其中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92种;有高等植物6100余种,其中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植物115种。水资源2024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209.1亿立方米,当年人均水资源量1818.6立方米。全省总供水量与总用水量均为173.13亿立方米。其中:生产用水量130.83亿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量35.29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量7.01亿立方米。全省人均综合用水量260.4立方米,人均生活用水量53.1立方米(其中城镇和农村居民分别为54.4立
24、方米和49.1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379.7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615。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19.2立方米。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5平方公里,全省水土保持率提高至93.32%(以陆域面积10.55万平方公里计)。17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其中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核电厂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总体处于历年范围内,核电厂运行对公众造成的辐射剂量远低于国家规定的剂量限值,未对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造成影响;环境电磁辐射水平、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电磁辐射环境敏感目标处的电磁辐射水平总体符合国家规定的控制限值。(一)全省环境电离辐射全省环
25、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辐射剂量率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空气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钱塘江、曹娥江、甬江、椒江、瓯江、飞云江、鳌江、苕溪八大水系及京杭运河、西湖和新安江水库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地下水天然放射性核素浓度处于本底水平,总、总活度浓度符合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类水质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中总、总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近岸海域海水、海底沉积物和海洋生物中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海水中锶-90和铯-137等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远低于
26、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图18 2024年浙江省设区城市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环境辐射剂量率年均值辐射环境七18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图19 2024年浙江省近岸海域海水中放射性核素年均值(二)秦山、三门核电基地周围环境电离辐射秦山、三门核电基地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率,空气、水、土壤、生物等环境介质中与设施活动相关的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总体处于历年范围内。评估结果显示,上述核电厂运行对公众造成的辐射剂量远低于国家规定的剂量限值,未对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造成影响。(三)全省环境电磁辐射全省设区城市环境电磁辐射
27、水平,监测的广播电视发射设施、输变电设施周围电磁辐射环境敏感目标处的电磁辐射水平总体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图20 2024年浙江省设区城市环境电磁辐射水平19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全省平均温度18.8,为1961年以来第1高,较常年偏高1.2;平均降水量1689.6毫米,较常年偏多一成;全省霾平均日数40天。2024年浙江省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全年共有6个台风影响浙江,较常年偏多,其中,台风“普拉桑”于9月19日登陆舟山岱山,沿海部分地区出现暴雨、海面出现810级局部11级阵风;“康妮”为1949年以来11月影响浙江最严重的台风。年初两次全省性寒潮
28、过程给浙江带来大范围严重雨雪冰冻天气,对多地交通、电力带来严重影响。3月底,全省出现大范围强对流天气,杭州、宁波、绍兴、金华、衢州、台州等多地出现冰雹灾害。梅汛期间,浙西、浙南遭遇暴力梅,新安江流域降水量异常偏多,6月24日新安江水库开启7孔泄洪。夏季持续40以上高温酷暑,8月初多地高温破纪录。(一)气温分布特征2024年全省平均气温18.8,为1961年以来第一高(原纪录2021年),较常年偏高1.2,各地分布在17.6(嵊泗)20.1(青田)之间,杭州、金华、温州、洪家、柯桥等32个国家气候环境八图21浙江省2024年平均气温分布(单位:)20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气象站破历史最
29、高纪录。冬、春、夏、秋四季平均气温分别偏高0.5、1.2、1.3和1.8C。自2013年以来浙江省年平均气温已经连续12年偏高,近5年是自1961年以来最热5年。2024年高温日数全省平均50天,较常年同期偏多24天。与常年同期相比,除大陈、玉环、洞头3个国家气象站高温日数持平外,湖州、长兴、安吉、临安、富阳等66个国家气象站偏多,偏多幅度在245天之间,杭州、金华、柯桥、东阳、奉化、永嘉等13个国家气象站高温日数破历史最多纪录。图23浙江省2023年、2024年各月平均气温图22浙江省2024年平均气温距平(单位:)21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图25浙江省2024年降水距平百分率(单
30、位:%)图26浙江省2023年和2024年各月平均降水量(二)降水分布特征2024年全省平均降水量1689.6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10.0%,各地分布在1364.2(瑞安)2370.0毫米(开化)之间。降水量空间分布上呈现浙西和浙南地区多、浙中和浙北地区少的特点。与常年同期相比,遂昌、仙居、天台、石浦、泰顺等6个国家气象站降水量偏少,偏少幅度在0.4%13.6%之间,常山、江山、衢州、武义、永康等64个国家气象站偏多,偏多幅度在0.9%29.6%之间。2024年降水日数全省平均154天,较常年同期偏少1天,各地分布在124(嵊泗)187天(泰顺)之间。2024年暴雨日数全省平均5天,较常年同期
31、偏多1天,各地分布在2(遂昌)11天(文成)之间。图24浙江省2024年降水量(单位:毫米)22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三)霾分布特征2024年全省平均霾日数为40天。全省67.1%的县(市、区)霾日数少于50天。多发区主要集中在金衢盆地和杭嘉湖部分地区,舟山、台州、丽水等地出现霾天气较少。全省以轻微、轻度影响霾天气为主,占全省霾日数的96.3%,中度和重度影响霾仅占3.7%,全年仅有3天出现重度霾天气。12月和1月是霾的多发期。图27浙江省2024年各月霾日数(四)气象灾害概况2024年浙江省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全年共有6个台风影响浙江,较常年偏多,其中,台风“格美”给温州、台州
32、、宁波南部和丽水东部带来暴雨大暴雨,温州南部出现特大暴雨;台风“普拉桑”于9月19日登陆舟山岱山,沿海部分地区出现暴雨、沿海海面出现810级局部11级阵风;“康妮”为1949年以来11月影响浙江最严重的台风。年初两次全省性寒潮过程给浙江带来大范围严重雨雪冰冻天气,对多地交通、电力带来严重影响。3月底,全省出现大范围强对流天气,杭州、宁波、绍兴、金华、衢州、台州等多地出现冰雹灾害。梅汛期间,浙西、浙南遭遇暴力梅,新安江流域降水量异常偏多,6月24日新安江水库开启7孔泄洪。夏季持续40以上高温酷暑,8月初多地高温破纪录。23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一)美丽浙江建设出台全面深化美丽浙江建设
33、的实施意见,整合设立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浙江省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省环境质量提质进位工作专班,重塑美丽浙江建设考核体系。召开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全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暨美丽浙江建设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高水平生态省建设。探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报告主体从政府拓展到“一府两院”,报告内容拓展到生态环境、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方面。完成“八八战略”年度生态文明领域分评估,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浙江的探索和实践”溯源课题研究,6个案例入选生态环境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案例。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为88.71,实
34、现连续13年上升。措施与行动九(二)污染防治攻坚蓝天保卫战 印发实施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和年度治气攻坚15条,深化产业、能源、交通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治理,我省空气质量持续领跑长三角区域,舟山、丽水、台州、温州市进入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20名。完成工程、结构、24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管理减排项目1.8万余个,淘汰老旧移动源9.4万辆,数量均为近年最多,大力推进13个重点行业、29个涉气产业集群整治提升,清零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省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81%,全面完成钢铁、在产水泥熟料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率先启动生活垃圾焚烧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新增
35、139家A、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完成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统一预警分级标准,更新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强化长三角区域应急联动,预案修订以来设区城市未发生重污染天气。制定实施浙江省宁静小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全省建成宁静小区357个。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受理的噪声投诉同比下降18.8%。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完成390家涉ODS企业备案登记管理。碧水保卫战 推动构建“三水统筹”治理格局,持续推进八大水系主要干支流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建立实施地表水重要水体清单化管控制度,加强太湖、千岛湖、钱塘
36、江等主要湖库和重点流域风险管控。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部门协同和基层创新,基本完成44条国家重点流域干支流、湖泊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强化蓝藻水华防控和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推动国家、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深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成全省336个“千吨万人”和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批复。深化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完成10座化工园区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预)处理设施建设,培育打造第二批25个省级星级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加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首次组织开展并遴选10个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灵山港(衢州市段)、太浦河(含水乡客厅)入选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累计入选8个,数
37、量居全国第一。重点海域治理 制定实施杭州湾海域生态修复提升行动方案以及乐清湾、三门湾、象山港等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推动重要海湾生态修复和水质提升。全省23条国控入海河流均印发实施“一河一策”总氮治理与管控方案,推进全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协同治理。印发实施浙江省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全域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2024年新建成4个省级美丽海湾,其中台州大陈岛诸湾、舟山嵊泗诸湾、温州沿浦湾入选25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国家级美丽海湾。印发实施浙江省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加强“蓝色循环”模式复制推广,开展海洋塑料废弃物收集网络建设,累计建成收集点36个,实现沿海县(
38、市、区)全覆盖。全省累计收集海洋废弃物3.73万吨(其中塑料废弃物2.53万吨),回收量同比增长10倍以上。联合上海、江苏签署长三角“蓝色循环”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合作备忘录,构建海洋垃圾治理跨区域合作机制。2024年,“蓝色循环”模式做法写入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净土保卫战印发实施 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依法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累计治理污染土壤和地下水127.12万立方米,为城市建设提供净地142.13万平方米,全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实现有效保障。严防土壤源头污染,加强优先监管地块管控,全面落实暂不开发利用地块污染管控要求,分批有序推动落
39、实管控措施,累计完成684个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持续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环境质量点位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宁波石化、台州椒江、衢州高新等3个国家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工作不断深化,丽水市全面完成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任务,遂昌黄铁矿、松阳垃圾填埋场、松阳县西屏工业园及江南工业园地下水污染防治国家试点项目终期综合评估获评优秀。全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年新增农村环境整治村314个,在安吉、浦江开展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先行先试。“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成功举办首个“国际无废日”主题活动。全省11个设区市同步联动,唱响“无废城市”最强音,央视新闻频道、央视频等多个平台
40、同步直播,报道阅读和转发量超过500万次。积极培育典型案例,国家发布的首批9个“无废园区”、19个“无废企业”典型案例中,浙江省有1个“无废园区”、2个“无废企业”入选;杭州“无废扇子”作为全国唯一固废领域典型案例在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展播;7个项目入选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评选的“无废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率先制定浙江省“无废集团”建设工作方案(试行)浙江省“无废商业街区(商圈)”建设工作方案(试行),遴选3126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家企业集团、20个商业街区进行重点培育。强化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和利用处置,新增危险废物年利用处置能力43.2万吨,危险废物埋填量
41、占比降至10%以内,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入选全国首批危险废物区域处置中心。累计建成危险废物小微收运平台118个,覆盖小微产废单位约7.6万家;建成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运点271个,覆盖企业约12.1万家。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完成第二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开展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加密监测,编制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2024年增补版)浙江省落实方案,绍兴、衢州、台州、温州等4个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入选国家试点,数量全国第一。(三)自然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 推动实现全省90个县(市、区)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全覆盖,发布29个重点区域调查成果。部署开展各类友好单元建设,磐
42、安友好城市试点建设顺利收官,全年建成20个省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法院举办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浙江主场活动,发布15个生物多样性优秀案例,丽水智慧监测体系入选生态环境部优秀案例。浙江省生物多样性友好品牌建设亮相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6次缔约方大会。会上授予绍兴市、丽水市和北仑区、安吉县4地获“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等称号。迄今浙江省共有4个设区市、2个县(区)获此称号,为全国最多。27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自然生态监管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实施浙江省生态保护监管行动计划(20242028年),召开全省自然生态保护监管工作会议、省级
43、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联席会议。梳理2020年以来上级下发和浙江省主动发现的1.2万余个遥感线索点位,连同历年“绿盾”强化监督143个问题点位开展“回头看”,完成3704个重点点位现场核实。组织落实国家“绿盾”强化监督行动,核查94个点位。完成全部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16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和浙江省林业局等6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全省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769件,涉及赔偿金额6300余万元
44、。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检察院完成全省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评选。3个案例入选长三角区域第二批典型案例。28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四)应对气候变化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 深化全国首个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累计建成减污降碳协同城市试点80个、园区81个、标杆项目327个,其中7个入选国家试点,数量居全国第一;组织编制污水处理、纺织、电镀、水泥等8个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技术指南,系统总结不同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关键技术和减排潜力,有效指导行业企业规范化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工作;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浙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经验,通过典型发言和实地调研等形式,大力推广浙江减污降碳协同经验做法。碳市场建
45、设 常态化组织开展460余家碳交易纳入企业碳报告报送、核查、复查以及发电企业碳报告月度存证质量审核。督促发电行业纳入碳交易企业完成2023年度碳配额履约清缴。强化碳市场数据质量日常监管,面向11个设区市主管部门、第三方核查机构、企业开展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培训4场。启动建设浙江省碳市场数据质量数字化监管模块,旨在利用物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服务浙江省企业建立全流程、标准化、数字化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探索浙江省碳普惠交易市场建设,累计备案登记碳普惠减排量项目38个,备案减排量52.1万吨,累计注销减排量16.6万吨。(五)督察监管执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高质高效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46、协调保障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编制浙江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按时序推进2023年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及第二轮第一批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截至2024年12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3项整改任务9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具体问题,督察交办的4966件信访件,已办结4349件、销号2948件。2023年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浙江的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拍摄制作2024年度29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省级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完成8个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生态环境执法 深入开展“绿剑2024”执法专项行动,依次启动大气污染
47、防治、移动源专项治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强化上海进博会、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等重大活动环境保障集中攻坚。依法从严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共查办违法案件5959件,罚款金额5.4亿元。环境应急管理 开展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发现整改问题隐患16715个。扎实推进“一园一策一图”“一河一策一图”“一路一策一图”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成19个化工园区多级防控体系建设、26条河流“一河一策一图”方案修订和演练,启动危化品道路运输流域环境风险评估。建德高铁新城、衢州智造新城等两个化工园区,在全国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试点示范现场会作典型经验交流。组建2支省级
48、环境应急常备队伍和3个区域应急响应协作组,承担全国唯一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智能化管理试点工作,基本完成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数据平台和驾驶舱开发。全力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全省连续10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控辐射环境安全风险,全省全年无辐射事故发生。建立省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医疗机构核医学、移动探伤和工业辐照加速器等重点行业辐射安全监管,组织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创新开展区域电磁环境现状调查国家试点。印发实施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体系改革方案,组织辐射监测专项大比武。开展全省电磁设施及重点核技术利用单
49、位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包括959家核技术利用单位、778座移动通信基站、90项输变电工程和34个中波广播发射台,结果总体良好。组织开展“秦山-2024”场内外核应急联合演习和“核我共建 浙里辐安”2024浙江省辐射事故实战化应急演习。举行“浙里辐安”4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生态环境信访 加大信访件办理力度,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投诉27968件,同比下降14.43%。其中涉气14366件,占51.37%;噪声7660件,占27.39%;涉水2795件,占9.99%;建设项目483件,占1.73%;固废502件,占1.7
50、9%;其他2162件,占7.73%,实现连续9年30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稳步下降。生态环境监测 出台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部署今后3年“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建设、监测数智化转型、县级站标准化建设等任务。建成162个噪声自动站,实现设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建成3个人工智能监测实验室,完成10个自动站智能化运维改造。千岛湖站、清凉峰站、瓯江源站和宁波城市站入选第二批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省生态环境厅与省气象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气象环境数据共享、污染天气联合会商、人工增雨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检验检
51、测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加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推进机动车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对全省278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实验室能力考核,合格率为86.3%。(六)体制机制改革数字化治理体系2024年7月,生态环境部复函同意浙江省作为全国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省域试点省份。持续推进美丽浙江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完成生态环境大脑感知中心、组件中心、知识中心建设。加强数据归集共享,为235个系统提供数据支持,接口月平均调用次数超400万次。建成并接入4299路的高位瞭望视频监控体系,基本实现两路两侧全覆31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盖。环境质量保障指挥平台荣获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生态文明论坛典型应用。与生态环境部
52、信息中心共建“生态环境大数据创新应用研究示范基地”,聚焦大数据、机器学习、大语言模型等先进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研究,为人工智能赋能环境治理提供科技支撑。环评管理与排污许可制度深入推进环境准入制度改革试点。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2.22万个项目享受了“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降低环评等级的改革红利,实施“多评合一”项目144个,打捆环评审批项目186个,对应的小微企业1067家。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修订出台环评文件分级审批清单(2024年本),将环评报告书全部上收至省市两级审批,调整享有省级审批权限的市级生态
53、环境部门范围,确保审批权限与承接能力相适应。环境健康管理试点 持续推进环境健康管理工作实践与创新。2024年5月,我省成功获批全国首个环境健康友好创新区省域试点,并联合多部门共同制定浙江省环境健康友好创新区建设方案。在丽水云和县、丽水市、台州市、金华浦江县分批入选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后,我省新增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安吉县2个国家试点,国家级试点数量居全国前列。同时,充分激发基层首创活力,2024年11月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环境健康友好创新试点申报,遴选出21个省级试点。截至2024年底,共开展两批30个省级环境健康友好创新试点建设,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及开发区、企(事)业单位”多层级
54、主体。各试点地区结合产业特色和发展需求,正因地制宜推进环境健康各项工作。生态环境导向开发 深入推进EOD模式实践创新。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联合出台EOD项目入库指南、管理规程、评估细则3项制度文件,率先在全国研究构建EOD项目管理制度体系。截至2024年底,累计指导推动36个EOD项目成功纳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或省级试点,带动投资约1180亿元,获得银行授信约580亿元,项目数量、规模、授信额度均位于全国前列。32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七)法制与宣传教育法规和标准 有序推进浙江省噪声污染防
55、治管理办法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立法。推动完成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实施一周年评估和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工作。制定发布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通则生物钋-210的测定能谱仪法重型柴油车排放远程监控数据评价规范产品碳足迹评价 通则产品碳足迹评价 纺织和服装类等6项地方标准。信息公开 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信息。按月公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月报信息。根据企业日常环境守法情况实时发布、更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定期更新浙江省生态环境严重失信名单。及时、主动、准确、
56、全面地发布浙江生态环保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大新闻事件等信息,按要求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宣传 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全国生态日、新质生产力发展等重要节点、重要主题,精心策划专题专项宣传。人民日报、新华社、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新华每日电讯等中央级主流媒体通过专题报道、深度解读等形式,生动展现浙江省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物多样性保护、环保科技赋能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和显著成效。注重视33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频传播,首次开通生物多样性、“生态警务”慢直播;制作发布原创短视频,观看量过万的视频(信息)超100条。首次在省级重大
57、新闻传播平台“潮新闻”开设专栏,集中展示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全网阅读量超千万次。中国环境报发稿与头版头条量均居全国首位。全民行动联合11个部门印发浙江省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围绕园区、企业、学校、家庭、社区、个人等六类主体构建全民行动体系,推动形成共建共享共治大格局。联合省委社工部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美丽浙江 你我同行”生态环境志愿者品牌项目成功入选首批“浙江省级志愿服务示范品牌”。环保设施公众开放范围拓展至石化、火电、造纸、冶炼、水泥制造等7个新领域,浙江省设施开放数量和优秀案例数量均居全国第一位。浙江省公众参与案例获评
58、2024年全国十佳公众参与案例。成功举办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浙江主场活动,持续开展生态环保公益巡回演出、自然笔记大赛、生态环境创意设计大赛等品牌活动。首创生态研学活动,举办“研学美丽浙江 守护绿水青山”2024年浙江省青少年“生态第一课”,线上观看量超400万人次。34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专题 1浙江省获批成为全国唯一数字生态文明省域试点省份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构建美丽中国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浙江省作为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试点省,坚持把数字化作为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一招,持续推进数智化转型变革,在全国率先开
59、发“生态环境大脑”,打造“美丽浙江”综合集成应用,全力探索以数字化推动形成整体智治、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为开展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省域试点打下了良好基础。2024年7月18日,生态环境部批复浙江省为全国唯一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省域试点,要求浙江省开展先行探索,推动实现环境治理智慧高效、资源配置精准科学、产业发展绿色低碳、公众生活绿色智慧。试点工作主要目标为将数字技术融入生态文明建设,从政府侧、企业侧、公众侧系统推进,充分利用数字化建设现有工作基础,加强人工智能技术运用,促进生态环境治理格局创新和机制优化,打造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主要围绕四方面重点任务开展实施:在提升“美丽浙江”数字化治理能力方面,
60、主要包括迭代“美丽浙江”综合集成应用、统筹“生态环境大脑”共建共享、全面实施生态环境智慧监管、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数智化转型等。在建立智能管控的空间格局和资源配置机制方面,主要包括提升自然资源全域治理能力、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完善排污权交易全过程数字管理体系、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生态综合补偿机制等。在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方面,主要包括实施传统行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深化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促进数字产业绿色化循环发展、推进环保设备更新改造等。在推动形成绿色智慧的生活方式方面,主要包括加强数字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打造绿色智慧的生活场景、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氛围等。35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
61、况公报专题 2浙江生态环保铁军队伍建设喜获佳绩2024年,浙江省大力营造实干争先的浓厚氛围,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三支队伍”建设,在全国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比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和环境应急大演练等各项赛事中表现突出。打造全国首个生态环境监测比武永久性实训基地,优选全省监测系统权威专家和技术骨干组成专业教练组,在全省范围内调配性能优越的仪器设备开展集训,经过四轮选拔集训组成省级参赛队参加全国决赛。最终,浙江省代表队斩获佳绩、载誉归来。综合比武获团体一等奖,总成绩为全国第二;辐射专项比武也获历史最佳成绩。参赛选手共获2个一等奖、4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2个赛项荣获全国第一名,并摘得全国个人综合第一名
62、。举办2024年省级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将交叉执法等实战练兵纳入比武内容,科学设置无人机执法应用、执法新装备应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VR现场模拟执法、知识竞赛等科目,全面考察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开展“案卷质量巩固年”活动,案卷质量连续两年排名全国第一。2024年,浙江省执法大练兵成绩位居全国第三,连续9年名列前茅;推荐的10个单位和10名个人全部上榜,获奖单位和个人数量连续5年全国第一,再次实现大满贯。以全国首次环境应急大演练为契机,组织开展全省“一河一策一图”实战应用大演练,推进全员实战大练兵。经生态环境部综合评估,确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为5个表现特别突出集体之一(位列第三)。衢江
63、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园)一策一图”应急实战演练被生态环境部工作简报刊发。衢州市金华市检验性突击协同应急演练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5个典型演练案例之一。36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专题 3“浙里辐安”:浙江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四十年实践与创新2024年,是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40周年,是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国核安全观提出10周年。浙江省作为中国核能产业重要基地,自1984年以来,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始终紧跟国家脚步,经历了起步创业、茁壮成长、快速发展和全面奋进四个发展阶段,在核与辐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数字化辐射安全监管、放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闭环管理、跨部门联防联控、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立法探索
64、、海陆空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核与辐射应急准备和响应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试先行,走出了一条制度健全、安全可靠、成效显著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浙江发展路径,为全国提供了经验、作出了表率。9月29日,“浙里辐安”4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在嘉兴市海盐县中国核电科技馆举行。活动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生态环境厅、嘉兴市政府领导共同启动“浙里辐安”系统。“浙里辐安”系统是浙江省倾力打造的集综合服务、监测监控、监督检查、应急安全于一体的数字化监管平台,为新时代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注入强劲数字动力,将成为推动核与辐射环境监管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引擎。同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编印辐安之路 砥砺前行浙江省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发展报告(19842024年),这是浙江省首部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发展报告,集中展示了浙江省贯彻落实中国核安全观的生动实践,丰富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史研究的内容,是全面反映美丽浙江建设成效的重要组成部分。历经四十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浙江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核设施周围环境辐射水平正常,辐射安全状况良好。37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5 六五环境日中国主题美丽中国我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