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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澄清公告澄清公告 有關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有關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全年全年業績公告業績公告 茲提述絲路能源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本集團)於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日刊載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業績公告(業績公告業績公告)。本公司謹此澄清,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已審閱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認為該業績的
2、編制符合適用的會計準則,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上市規則)及已作出足夠的披露。董事會(董事會董事會)確認以上澄清不影響業績公告中包含的其他信息,這些信息將保持正確和不變。承董事會命 絲路能源服務集團絲路能源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聯席主席 蔡達蔡達 香港,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2-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i)六名執行董事,分別為蔡逹先生、李向鴻先生、陳友華先生、胡國安先生、李偉鴻先生及王通通先生;及(ii)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分別為汪娜娜女士、王志祥先生、馮繼蓓女士及陳細兒先生。本公告之資料乃遵照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之資料;本公司董事願就本公告之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本公司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深知及確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並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本公告將由其刊登日期起計至少七(7)天刊載於GEM網站http:/之最新公司公告一頁及於本公司網站http:/.hk可供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