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詩綠色生活:須予披露及關連交易-達成溢利保證.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朗詩綠色生活:須予披露及關連交易-達成溢利保證.pdf(1页珍藏版)》请在三个皮匠报告上搜索。
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Landsea Green Life Service Company Limited(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965)朗 詩 綠 色 生 活 服 務 有 限 公 司須予披露及關連交易達成溢利保證茲提述朗詩綠色生活服務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及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日的公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的通函以及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
2、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報(統稱 該等披露)。誠如該等披露所載,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朗鴻(南京)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買方,為本集團全資附屬公司)與南京朗郡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第一賣方)及北海朗潤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目標公司)(其中包括)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經修訂)以收購目標公司的全部股權。目標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提供公寓經營及管理服務,管理約16,000間輕資產委託管理公寓,覆蓋13個一二線城市。收購事項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完成。誠如該等披露所載,第一賣方向買方承諾,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目標公司於二 零 二 三 年 的 經 審 核 除 稅 後 純 利(經 扣 除 非 經 常 性 損 益)將 不 低 於 人 民 幣26,600,000元(二零二三年保證溢利)。董事會宣佈,目標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經審核除稅後純利(經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如有)為人民幣29,402,430.20元,超過二零二三年保證溢利。承董事局命朗詩綠色生活服務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董事長田明香港,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一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局由執行董事田明先生、吳旭先生及薛媛女士,非執行董事LiuYong 先 生 及 劉 燕 女 士,以 及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魯 梅 女 士、黎 樹 深 先 生 及Katherine Rong Xin女士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