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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二零二四年全年業績公佈 董事局主席報告 股東應佔盈利 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股東應佔基礎盈利為港幣九十七億七千四百萬元,較去年度之港幣九十七億零六百萬元,增加港幣六千八百萬元或 1%。每股基礎盈利為港幣 2.02 元(二零二三年:港幣 2.00 元)。本年度之盈利包括出讓北角一項投資物業(即港匯東)之控股公司權益,所帶來之基礎盈利約港幣十四億零七百萬元;以及因政府收回新發
2、展區等若干土地所帶來應佔稅前基礎盈利約港幣三十三億六千一百萬元。本年度,集團建成投資物業及發展中投資物業經重估後錄得應佔公允價值虧損港幣二十億二千二百萬元,而已出售投資物業則有累計公允價值變動港幣十四億五千六百萬元之調整。在計及上述公允價值虧損及調整合共港幣三十四億七千八百萬元(二零二三年:港幣四億四千五百萬元)後,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股東應佔公佈盈利為港幣六十二億九千六百萬元,較去年度之港幣九十二億六千一百萬元,減少港幣二十九億六千五百萬元或 32%。每股公佈盈利為港幣 1.30 元(二零二三年:港幣 1.91 元)。股息 董事局建議派發末期股息每股港幣一元三角予於二二五
3、六月十一日(星期三)名列在本公司股東名冊內之股東,而該末期股息於香港並需要繳付預扣稅。同已派發之中期股息每股港幣五角,截至二二四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合共派發股息每股港幣一元八角(二二三:每股港幣一元八角)。建議之末期股息預期於二零二五六月二十日(星期五)派發予各股東。2 業務回顧 香港 物業銷售 政府於二零二四年年初撤銷所有住宅物業交易之買家印花稅、額外印花稅及新住宅印花稅後,本港樓市曾有所回升,惟自年中起又漸見放緩。政府及後於施政報告宣佈,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容許投資若干豪宅物業,香港金融管理局亦進一步放寬物業按揭貸款成數及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加上美國聯儲局自二零二四年九月起三度調低利率,為
4、本港物業市場提供助力。集團本年度之本港物業發展應佔營業額較去年減少 16%至約港幣一百二十三億二千三百萬元。計及政府收回位於粉嶺北及古洞北新發展區及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等若干土地所帶來約港幣三十三億二千萬元之收益,集團於物業發展之應佔稅前公佈盈利約為港幣四十六億四千七百萬元。本年度,集團推出多個住宅項目,包括長沙灣Belgravia Place第 1 期、旺角利奧坊首隅、紅磡The Haddon,以及啟德Double Coast第 1 期。當中長沙灣Belgravia Place第 1 期銷情理想,首批推出之一百三十八個住宅單位於開售當日即全部售罄,而原有已開售項目亦取得滿意銷售成績。位於鰂魚
5、涌之The Holborn以及西營盤藝里坊2 號均已全部沽清。新界之One Innovale,截至結算日亦已售出逾 96%住宅單位。連同售出其他物業(包括車位),集團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於本港自佔之合約銷售總額約港幣一百一十二億八千五百萬元。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底,未入賬之自佔本港物業合約銷售總額約為港幣八十一億六千五百萬元。當中約港幣七十八億三千四百萬元預計可隨物業落成並交付買家而於二零二五年入賬。集團於二零二五年二月及三月分別推出長沙灣 Belgravia Place 第 2 期及馬頭角 南首銷售。兩項目銷情均相當理想,當中馬頭角南首首批推出之一百八十一個住宅單位於開售當日
6、即全部售罄。3 物業發展 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已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實施,並降低部份地區物業之強拍申請門檻。集團現時在市區舊樓重建項目方面,已購入全部權益或達致相關強拍申請門檻之自佔樓面面積合共約一百七十萬平方呎,另有約一百四十萬平方呎之自佔樓面面積,已撥入二零二五年開售計劃。集團從不同途徑補充在本港之土地儲備。除部份作出租用途外,在未來數年可為集團提供充足之銷售樓面,資料詳列如下:4 待發展/發展中之物業及已建成主要存貨,樓面總括如下:集團自佔 實用/樓面面積(百萬平方呎)(註一)備註(甲)可於二零二五年銷售之樓面 1.已開售主要發展項目之尚餘 未售出單位 (表一)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