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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4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永艺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苏昭棠 联系电话:010-88005255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懿 联系电话:010-8800525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 号),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艺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395,136 股,募集资
2、金总额 199,999,994.88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180,915.14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3,819,079.74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负责永艺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一、保荐工作概述一、保荐工作概述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 持
3、续督导情况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人已与永艺股份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露。2024 年度,永艺股份未发生按照有关规定需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4、事项。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保荐人应当自发现或2024 年度,永艺股份或相关当事人未发生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2 应当发现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持续了解永艺股份业务发展情况。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5、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2024 年度,保荐人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2024年度,保荐人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
6、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经核查,2024 年度永艺股份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4 年度,保荐人督促永艺股份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并审阅其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