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威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热威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pdf(7页珍藏版)》请在三个皮匠报告上搜索。
1、 1 国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热威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舟、田稼 被保荐公司代码:603075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 号)批复,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股份”、“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3.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2、币 92,423.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562.70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
3、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一、一、2024 年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项 目目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 2 项项 目目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 计划。的工作计划。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期间,协议相关方对协议内
4、容做出修改的,应于修改后五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协议的,协议相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予以披露。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5、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上市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其中,保荐机构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至 18 日、2025 年 3 月31 日至 4 月 1 日对上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6、人员,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核查了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核查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