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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管理领域逐步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资产管理业务监管规避、监管套利甚至违规操作等风险较为凸显,成为过去 3 年重要的监管领域。自2018 年“资管新规”公布以来,银行理财监管规范不断深化。2021 年监管机构陆续推出各项政策完善理财公司制度规则体系建设,如 2021 年上半年出台的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与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等(参见表 4)。其中,通知加强并优化投资组合流动性管理、杠杆管控、久期管理、投资者分散程度、融资交易管理等五个方面的监管。在估值核算方面,通知明确“摊余成本+影子定价”的估值核算要求,同时加强认购赎回管理与销
2、售管理。同时,监管部门着重推动理财业务转型,优化产品结构,实现理财产品市场规范化和标准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截至 2021 年 6 月底,325 家银行机构和 20 家理财公司理财产品存续规模达 25.80 万亿元,同比增长 5.37%,上半年累计为投资者创造收益4137.51 亿元。2021 年 9 月 8 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进一步规范规则体系,对理财产品流动性管控重点进行明确与规范,并结合理财产品转型特点,强化信息透明度、合作机构管理等要求。具体而言,首先对理财公司管理责任与理财产品投资交易管理提出明确要
3、求。在针对理财公司运用理财产品流动性管理措施方面,要求理财公司加强理财产品认购、赎回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及理财产品合同的约定,合理运用理财产品流动性管理措施,以更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此外,办法亦强化了事先约定和信息披露要求。明确理财公司应当在合同中与投资者事先约定理财产品未来可能运用的流动性管理措施,并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理财产品面临的主要流动性风险及管理方法、实际运用措施情况,维护投资者知情权,促进其形成合理预期、作出理性决策。随着理财市场的快速发展,各类银行理财产品加速净值化转型,与金融市场、其他资管产品关联逐渐增大,这对于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办法的出台有助于督促各金融机构加强流动性管理,同时更好防范风险跨市场、跨产品传染,维护金融稳定。另一方面,办法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资金兑付能力,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申购、赎回产品的权利,更好地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