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流动性危机历史回溯与本轮预判:流动性危机根源与信用危机警兆(34页).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内外流动性危机历史回溯与本轮预判:流动性危机根源与信用危机警兆(34页).pdf(34页珍藏版)》请在三个皮匠报告上搜索。
1、股权质押“危机”:非金融企业端的市场内部流动性冲击2013 年以来场内股权质押在政策驱动下经历了增长期、平稳期、萎缩期三个阶段,民企与地产企业参与场内股权质押的热度相对较高。从股权质押核心要素质押率/股价表现 /担保率三者的联动关系来看,2018 年下半年股权质押风险陡升并非偶然,而是外部冲击(贸易摩擦)、风控隐患(高初始质押率)、政策取向(金融去杠杆加码)三者共振所致。从股权质押主要融出方券商和银行来看,2018 年下半年非金融企业部门的债务压力剧增,对金融中介资产负债表的负面冲击或较为有限,股权质押“危机”更接近于市场内部的流动性冲击而非宏观流动性危机。发展阶段:政策驱动下场内股权质押的“
2、兴衰三段式”股权质押分为场内与场外交易两种类型,前者融出对手方为券商及其资管公司,交易所担任中介,后者融出对手方为银行、信托、一般公司以及个人。上市公司股东参与场内股权质押交易的热度经历了较为显著的三个阶段:1)增长期(2013 年 5 月2016 年 12 月):2013 年 5 月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发布,明确证券公司可以作为融出方参与场内股权质押交易,标志着上市公司股东股权质押对手方从传统的银行、信托等扩大至券商,这一阶段场内质押比例从 0 上升至 10.6%(以全部 A 股未解压股数/总股数计算);2)平稳期(2017 年 1 月2018 年 3 月):这一阶段
3、全市场场内质押比例处于平稳状态,反映新增质押股数与解压股数处于大致的动态均衡,2018 年 1 月发布的质押新规收紧场内质押政策,对质押率(融资额/质押股份市值)上限(不得超过 60%)、资金用途(强调服务于实体经济)等进行了更为严格的限制;3)萎缩期(2018 年 4 月至今):这一阶段全市场场内质押比例从高位 11.4%(2018.4.13)左右逐步下降至 7.9%(截至 2020.3.27),反映新增质押股数小于解压股数,2018 年 5月出台的关于证券公司办理场外股权质押交易有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券商不得以融出方身份参与场外股权质押,也不能作为中介参与场内及场外股权质押,股权质押政策进一步规范化,监管趋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