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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KEEN OCEA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僑 洋 國 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申請版本警告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委員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資料。本申請版本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重大變動。閣下閱覽本文件,即表示閣下知悉
2、、接納並向本公司、其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a)本文件僅為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文件所載資料作出投資決定;(b)在交易所網站登載本文件或任何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並不會引致本公司、其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須於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進行發售的任何責任。本公司最終會否進行任何發售仍屬未知之數;(c)本文件或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的內容未必會於實際最終正式上市文件內全部或部分轉載;(d)申請版本並非最終上市文件,本公司可能會不時根據上市規則作出更新或修訂;(e)本文件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人士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章程、發售通函、通知
3、、通函、小冊子或廣告,且並非旨在邀請公眾人士提呈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亦不會計算為邀請公眾人士要約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f)本文件不應被視為勸誘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g)本公司或其任何聯屬人士、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商概無通過刊發本文件而於任何司法權區發售任何證券或徵求購買任何證券;(h)本文件所提及的證券不應供任何人士申請,即使提出申請亦不獲接納;(i)本公司並無且不會將本文件所述的證券根據一九三三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或美國任何州證券法律登記;(j)由於本文件的派發或本文件所載任何資料的發佈可能受到法律限制,故閣下同意自行了解並且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閣下的限制;及(k)本
4、文件所涉及的申請並未獲批准上市,而交易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或會接納、發回或拒絕有關的公開發售及或上市申請。倘在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僅依據於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有關文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人士派發。重 要 提 示本文件為草擬本,所載資料並不完整,並可能會作出修訂。閱覽資料時須一併細閱本文件封面 警告 一節。閣下如對本文件有任何疑問,應徵詢獨立專業意見。KEEN OCEA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僑洋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編 纂 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最高編纂:每股編纂
5、編纂港元,另加1.0%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須於申請時繳足,且於最終定價後可予退還)面值:每股股份0.01港元股份代號:編纂保薦人編纂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文件連同本附錄六 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文件 一段所列的文件,已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 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 第342C條的規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與香港公司註
6、冊處處長對本文件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預期編纂將由本公司與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於編纂以協議方式釐定。編纂預期為編纂或前後(或本公司與編纂可能協定的其他日期)。編纂將不會超過每股編纂編纂港元,且預期不會低於每股編纂編纂港元。倘本公司與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未能於編纂前協定編纂,則編纂將不會進行,並將告失效。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在獲得本公司同意情況下可在編纂前隨時將編纂範圍調降至低於本文件所載範圍。倘發生此情況,本公司將在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hk上刊登調低指示性編纂範圍通告。於作出投資決定前,有意投資者務請仔細考慮本文件所載一切資料,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