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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申报稿)稿) 保荐保荐机构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座 6 层)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发行概况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7,070.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
2、5%;本次发行不安排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28,266.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承诺: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3、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实际控制人胡霄云实际控制人胡霄云承诺: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股东南昌致合承诺:股东南昌致合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4、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股东股东鼎盛鼎盛投资承诺: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胡霄云、喻宜洋、高金文、梅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胡霄云、喻宜洋、高金文、梅英、高道、高道平平承诺:承诺:(1
5、)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监事肖爱国、邓仁强、谢杰承诺:监事肖爱国、邓仁强、谢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6、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 招股说明书 1-1-3 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年【 】月【 】日 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及及本次发行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