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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广东省广东省 深圳市深圳市 福中一路福中一路 1016 号地铁大厦号地铁大厦 20-24 层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深圳市深圳市 福田区福田区 益田路益田路 江苏大厦江苏大厦 38-45 楼楼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2-1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本次计划发行数量 5,01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40.00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0 年 5 月 19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4
2、0,01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中航技深圳公司和股东五龙贸易有限公司承诺,除发起人既有的约定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赖伟宣、高书林、胡自轩、宋瑶明、张莹、毛明华、侯毅、吴健琼、孙金成、陈瑀和万颖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满三年后,每年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
3、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0 年 5 月 18 日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2-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
4、、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中航技深圳公司和股东五龙贸易有限公司承诺,除既有的 发起人协议和股东契约的约定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他股东承诺,
5、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赖伟宣、高书林、胡自轩、宋瑶明、张莹、毛明华、侯毅、吴健琼、孙金成、陈瑀和万颖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满三年后,每年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2-3 二、根据公司 2008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
6、 200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009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 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截至 2009 年 12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 42,533.21 万元(母公司数),以及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产生的全部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三、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和 2007 年 4 月以经评估净值收购天虹投资 10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评估师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天虹投资的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5,200.00万元,比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增值 12,412.41 万元,增值率为 445.27%。四、本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就投票权和增持股份等事项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