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657页).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657页).pdf(657页珍藏版)》请在三个皮匠报告上搜索。
1、2009 年 4 月 22 日,世纪恒通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范琳耘将其持有的世纪恒通有限 70%股权转让给杨兴海,宋祖刚将其持有的世纪恒通有限 25%股权转让给杨兴海,宋祖刚将其持有的世纪恒通有限 5%股权转让给杨兴荣。2009 年 4 月 22 日,范琳耘与杨兴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宋祖刚分别与杨兴海、杨兴荣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并约定转让价格为所转让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世纪恒通有限设立时,实际出资人为杨兴海与杨兴荣,其中,杨兴海以货币出资 95 万元,占出资额的 95%,杨兴荣以货币出资 5 万元,占出资额的 5%,范琳耘与宋祖刚仅是代杨兴海与杨兴荣持股。此次股权转让恢复
2、了杨兴海与杨兴荣法律上的股东地位,还原了世纪恒通有限真实的股权结构,由于杨兴海与杨兴荣是世纪恒通有限设立时的实际出资人,因此杨兴海与杨兴荣未向范琳耘与宋祖刚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工商登记材料,2006 年 6 月世纪恒通有限设立时,工商登记股东为范琳耘和宋祖刚,实际出资人为杨兴海和杨兴荣,存在股权代持关系。根据范琳耘、宋祖刚、杨兴海和杨兴荣出具的书面确认,工商登记备案在范琳耘和宋祖刚名下的世纪恒通有限的出资额 100 万元,实际上是杨兴海和杨兴荣对世纪恒通有限的出资,范琳耘所持世纪恒通有限 70%股权、宋祖刚所持世纪恒通有限25%股权为替杨兴海代持,宋祖刚所持世纪恒通有限5%股权为替杨兴荣代持。为解除上述股权代持关系,2009 年 4 月 22 日,世纪恒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范琳耘将其持有的世纪恒通有限 70%股权(对应出资 70 万元)转让给杨兴海;宋祖刚将其持有的世纪恒通有限 2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25 万元)转让给杨兴海、世纪恒通有限 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5 万元)转让给杨兴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