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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保庆、程章文、陆斌和席超,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 24 个月内未发生变更。王保庆、程章文、陆斌和席超等四名自然人作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多年来一直保持着对公司稳定的控制结构,并均在公司担任重要职务,其中程章文任公司董事长,王保庆任公司总经理,程章文和席超任公司董事。以上四名自然人已有多年的紧密的合作关系,沟通、协调机制畅通,在公司的重大决策上均保持一致意见。王保庆、程章文、陆斌和席超等四名自然人(简称“四方”)于 2020 年 11月 18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确认书,主要内容如下:1、一致行动的确认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协议签署之日,四方持续共
2、同拥有对纽威数控的控制权,四方在该期间内发生的纽威数控的经营方针、决策、管理层任免、董事及监事的委派或选举、组织机构运作及业务运营的各个方面的一切行为均已事先协商一致。2、一致行动的进一步确认及安排为了保证纽威数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四方将继续对纽威数控进行共同控制,四方作为纽威数控的股东和董事,将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上保持一致行动,对共同控制期间发生的纽威数控的经营方针、决策、管理层任免、组织机构运作及业务运营的各个方面的一切行为均将继续遵循事先协商一致的原则。3、纠纷解决机制四方同意,在对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议案行使表决权或采取行动之前,需经充分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采取一致的行动或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如四方经充分协商后未能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则四方按一人一票计算,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行使表决权或采取行动;如四方因投票数相等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考虑到王保庆在行业内的丰富从业经验,程章文、陆斌、席超同意按照王保庆的意见采取行动或行使表决权,且不得放弃表决权(王保庆要求放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