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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4-0432024-0431证券代码:874481证券简称:海菲曼主办券商:申港证券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关于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2、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主体需对本次发行中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具体如下:一、公司承诺一、公司承诺1、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若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公司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
3、全部新股;4、公司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4-0432024-0432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与按照股票发行日至回购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5、上述承诺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4、1、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若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公司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促使公司在有权部门确认上述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10个交易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回购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与按照股票发行日至回购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4、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