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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WECOME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CO.,LTD.(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万控智造大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号)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 声声 明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2、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 第一节第一节
3、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一、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一)实际控制人(一)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木晓东、木信德、林道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益承诺承诺 1、自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也不由万控智造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
4、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自万控智造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万控智造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万控智造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万控智造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万控智造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3)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4、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5、本人转让所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 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二二)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木林
6、森木林森承诺承诺 1、自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万控智造股份,也不由万控智造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万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自万控智造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万控智造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