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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Longma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Equipment Co.,Ltd.(福建省龙岩经济开发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福 州 市 湖 东 路 268 号)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 不超过3,335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3,335万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14.86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5年1月15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
2、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桂丰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发起人股东陈敬洁、荣闽龙、林川、杨育忠、林侦、魏文荣、林顺田、李小冰、陈永奇、李开森、连泉、林鸿珍、沈家庆、罗翔、王建群、宋奎洋分别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本公司法人股东富邦投资、涌源投资、华兴创投以
3、及除上述发起人股东之外的其他四十三位自然人股东分别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法人股东兴烨创投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4、本公司股东中,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桂丰、陈敬洁、杨育忠、荣闽龙、李小冰、陈永奇、李开森、林侦、林鸿珍除了出具上述承诺外,均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发行
4、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张桂丰、陈敬洁、杨育忠、荣闽龙、李小冰、陈永奇、林鸿珍承诺: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
5、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5年1月14日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6、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事项: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10,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股数不超过 3,335 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3,335 万股,以上股份均为流通股。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桂丰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