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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Hexin Flush Information Network Co.,Ltd.(杭州市教工路(杭州市教工路 276 号德雅花园号德雅花园 5 幢幢 20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2、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特别声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发行股数:1,680 万股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6,720 万股 本次发行前
3、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峥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海凯士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浙
4、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的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监事易晓梅及其配偶李苏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上海凯士奥股权,也不由上海凯士奥回购本人持有的股权;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权不超过本人所持有上海凯士奥股权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凯士奥股权。担任公司董事的自然人股东叶琼玖、王进、于浩淼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5、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上海凯士奥股权,也不由上海凯士奥回购本人持有的股权;除上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权不超过本人所持有上海凯士奥股权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上海凯士奥股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朱志峰、吴强、郭昕、王文刚、杜烈康、方超承诺:自
6、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上海凯士奥股权,也不由上海凯士奥回购本人持有的股权;除上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权不超过本人所持有上海凯士奥股权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上海凯士奥股权。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