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PDF(425页珍藏版)》请在三个皮匠报告上搜索。
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 26 楼 2611 室)(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 26 楼 2611 室)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 发行股数 5,500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后总股本 4
2、0,010万股 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 11.17元 预计发行日期 预计发行日期 2008年1月3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和自然人股东杨林、傅林中、朱张泉和唐吉苗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Z&P 公司、绍兴中宇、钱昂军和陈东等 8 名其他股东承诺: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担任公
3、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陈东、曹建国、汪鸣、钱昂军、杨林、王虎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述股东承诺:其于 2007 年因公司以未分配利润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新增的股份,自持有新增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海亮集团的股东冯海良、冯亚丽、唐鲁、朱张泉、蒋利荣承诺自海亮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海亮集团股权,也不由海亮集团回购其持有的股权。担任海亮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冯亚
4、丽、冯海良、钱昂军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权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海亮集团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海亮集团股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07年12月28日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
5、、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本招股说明书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1、铜价高企且剧烈波动是铜加工企业面临的重要风险。由于铜价高企,发行人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大幅度增加,发行人(
6、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保持在较高水平(2006 年末为 72.38%,2007 年上半年期末为 72.47%),存在偿债风险。发行人流动资产在其总资产中的比例较高,未来如果铜价在短时间内有大幅下滑,存货就可能会发生积压或贬值,应收账款回收的及时性降低,发行人将面临存货跌价损失、坏账损失等方面的财务风险。2、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科宇公司(发行人持有其 80%股权)系依法批准的福利企业,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以及所得税减征、免征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税【2006】111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和财税【2006】135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