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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一科技:巨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PDF

上传人: a****e 编号:383099 2021-11-05 532页 13.41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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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一科技

1、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 582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

2、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

3、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安徽巨一科技股份

4、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425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46.00 元 发行日期:2021 年 11 月 1 日 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13,70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5 日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

5、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说明书明书“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要事项及风险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要事项及风险因素:因素:一、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以下风险(一)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依赖于主要客户导致的收入下滑风险 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主要客户包括奇瑞汽车(包括奇瑞安川)、东风本田、广汽本田,报告期内来自于上述客户的收入占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77.01%、96.71%、93.60%和 98.07%,公司新能源汽车电

6、驱动系统业务受上述客户生产经营和适配车型销售变动情况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收入分别为 31,012.33 万元、26,379.95 万元、16,778.67 万元和 16,400.85 万元,市场占有率分别为4.36%、3.36%、1.97%和 2.48%。2020 年度受疫情及主要客户适配车型市场销售状况不佳影响,电驱动系统收入和市场占有率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其中电驱动系统业务收入下降 9,601.28 万元,下降幅度为 36.40%。若未来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业务上述主要客户适配车型销售继续下降,或者产品结构调整、增加/更换供应商等情况,降低对公司电驱动系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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