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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PDF

上传人: k**** 编号:382304 2022-03-29 325页 7.39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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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

1、招股说明书发发发发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CSG SMART SCIENCE&TECHNOLOGY CO.,LTD.(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碧波路456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特别提示特别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

2、所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招股说明书1-1-2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发行股数:1,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日期:2011年5月16日发行后总股本:6,000万股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1、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东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3、。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明松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易波先生、朱宁女士、鲁兵先生、姚瑶女士、陶维青先生、任雪艳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4、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后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公司股东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21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招股说明书1-1-3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

5、该部分股份。5、根据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1206号)批复,在本公司完成A股发行并上市后,本公司国有股东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本公司实际发行股份数量10%的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对于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

6、11年4月18日招股说明书1-1-4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招股说明书1-1-5重大事项提示一、本公司特别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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