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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出东方太阳能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宁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宁工贸园工贸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楼)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Sunrain Solar Energy Co.,Ltd.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本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10,000万股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21.
2、50元 发行日期发行日期 2012年5月10日 拟上市拟上市的的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40,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定的承诺 新能源集团、新典咨询、太阳神咨询、月亮神咨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实际控制人徐新建及其关联方徐正然、吴典华、徐新海等4名自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3、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李骏等20名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中科黄海、复星谱润、上海谱润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广发信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徐新建、王万忠、李立干、李骏、张磊
4、、刘伟、杨井奇、杨志权、封勇、万旭昶、陈荣华、张亚明、窦建清、连祥辉等14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期 2012年5月16日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5、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1、新能源集团、新典咨询、太阳神咨询、月
6、亮神咨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实际控制人徐新建及其关联方徐正然、吴典华、徐新海等4名自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李骏等20名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中科黄海、复星谱润、上海谱润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