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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Qingyi Photomask Limited.(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号)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次
2、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其中:新股发行【】万股 预计发行股数 不超过 6,680 万股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预计发行后总股本【】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 本次发行新股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归实际发售股份的股东所有。(2)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且不超过 1,000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发生重大
3、变化,控股股东不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3)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4)公司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按照各自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承担承销费用,其余费用由公司承担。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股东香港光膜、苏锡光膜、熠昌投资、熠瑞投资、百连投资、熠腾翔投资、朱雪华、尤宁圻承诺:“自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也不由
4、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本人所持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持有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本企业/本人所持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本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企业/本人以现金方式补偿给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发行人股东华海晟承诺:“自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
5、限公司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所持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本企业所持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本企业以现金方式补偿给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签署日期 2015 年 11 月 20 日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公司(或本人)将依法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本公司(或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