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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新大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Xindayu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城科汇二街 17 号 101 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广东新大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拟公开
2、发行股份不超过 3,612.00 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的新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4,445.33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麦建波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麦建波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
3、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4、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30%,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改变导致无效。(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前述承诺。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仍继续
5、遵守上述承诺。(5)本人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总数和比例将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限制,并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前不得减持。广东新大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6)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同意自动适用监管机构调整后的监管规定或要求。2、发行人股东广州贵禹承诺、发行人股东广州贵禹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
6、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