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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乐平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2 发 行 概 况发 行 概 况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000 万股,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
2、低于 25%,其中: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3,000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2,25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公司承担的发行费用和发行价格等因素合理确定。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价格与新股发行价格相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2,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
3、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承诺: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单位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承诺: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单位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股东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单位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
4、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3 本公司股东新世界精细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单位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股东深圳市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单位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5、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新世界精细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单位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时承诺: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6、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5%,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