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PDF(372页珍藏版)》请在三个皮匠报告上搜索。
1、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 6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易事特股份首次公
2、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数量:发行数量:不超过 2,602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10,408 万股 本 次 发行 前 股东 所 持股 份 的流 通 限制、股东对 所 持股 份 自愿 锁 定的承诺:本 次 发行 前 股东 所 持股 份 的流 通 限制、股东对 所 持股 份 自愿 锁 定的承诺:1、本次发
3、行前所有股东均承诺,自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何思模、徐海波、张晔、戴宝锋、王庆、唐朝阳、李笃安、韩军良、李红桥、于玮、胡志强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4、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思模的亲属何思训、张晔、王庆、欧阳显松、何佳、何江红承诺,上述锁定期满后,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严格按照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思模股份锁定的承诺执行。4、公司监事杨钦的配偶赵爱霞承诺,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杨钦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杨
5、钦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杨钦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杨钦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易事特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1-1-1 目 录第一章第一章 释义释义.11第二章第二章 概览概览.17一、发行人简介.17
6、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18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18四、本次发行情况.20五、募集资金用途.20六、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20第三章第三章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23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3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23三、本次发行相关机构.24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25五、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日期.25第四章第四章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26一、市场竞争风险.26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26三、技术风险.27四、汇率波动的风险.27五、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风险.27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28七、股权结构相对集中及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28八、净资产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