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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Ningbo Tuopu Group Co.,Ltd.)(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 215 号)(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 215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5、6 楼)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发行概况 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二、发行股数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3,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少于10%,包括新股发行数量和公司股东
2、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3,0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票不超过2,000万股,全部由控股股东迈科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发售,且老股转让的实际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三、每股面值 1.00元人民币 四、每股发行价格 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65,000万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承诺:自
3、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迈科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股权,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的拓普集团股份,重要提示: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也不由拓普集团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本人所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拓普集团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间接持有股票的
4、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公司控股股东迈科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拓普集团股份,也不由拓普集团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等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拓普集团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公司其他股东宁波金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金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拓普集团股份,也不由拓普集团回购本
5、企业持有的该等股份。承诺期限或法定锁定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年4月21日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
6、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52,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13,000万股流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