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推动吉林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培育发展农业全产业链,拓展农业增值空间,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做足做活“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文章,统筹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食品细加工,构建体现吉林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以高水平的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农业现代化,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十五五”期间全省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过万亿目标,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提升农产品加工企业原料供给水平1.将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种植类原料生产基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单产提升工程建设范围,重点保障玉米、水稻、大豆等大宗粮食作物原料供给,夯实农产
2、品加工业全链条种植端原料基础。(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聚焦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等方向,对接下游养殖、食用菌、环保材料、生物质能源(绿氢)等产业,并支持秸秆饲料化精深加工项目,配建分布式原料化秸秆收储加工中心和乡村级收储点。(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畜牧业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支持中药材林下生态种植与标准化基地建设。以生态种植、仿野生栽培等方式引导中药材种植“进山入林”。鼓励大面积种植6年生以上高质量园参,对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标准化生产基地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4.支持符合条件的畜牧业规模养殖场翻新养殖圈舍、更新围栏等养殖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饲料企业加工设施设备更新,按照30%的比例给予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申报国家渔业绿色循环项目,对养殖基础设施进行提升。(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畜牧业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5.支持水产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大水面生态渔业、池塘塘坝流水池名优鱼养殖、吉林东珠养殖等项目建设,按照不超过总投资50%进行补贴。(省农业农村厅负责)6.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良种繁育能力项目建设,按总投资40%的比例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强化品种创新与良种供应能力,为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提供
4、优质种源保障,提升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业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提质扩能7.鼓励市县政府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三产融合园区建设,吸引农产品加工产业“链主”企业入驻园区,推广“建租贷”融资模式,在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时,对符合发行条件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优先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畜牧业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8.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在开展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优化申报条件和审核流程,对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对相关经办银行发放的、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贷款,中央财政相关
5、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按照相关固定资产贷款发放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9.支持规上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升级,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吉林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奖补政策支持范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0.指导各市(州)、县(市、区)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围绕基地建设、仓储保鲜、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现代流通、品牌培育等全产业链谋划建设项目,积极争创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创建成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补助。(省农业农村厅负责)11.对肉牛屠宰企业实施保量和增量奖励
6、。肉牛屠宰企业2026年年屠宰量达到2025年水平的,按照2025年获得奖励资金的50%额度给予保量奖励;2026年新增屠宰量1千头以上的,继续分四档给予200-500元/头的增量奖励。精深加工产值占肉牛屠宰加工业总产值的比例每增加10%,当年度保量奖励资金和增量奖励资金相应增加10%。对获得保量奖励、增量奖励的企业,屠宰安格斯牛、和牛(含沃金和牛)、延边黄牛等中高端品种肉牛,额外给予100元/头的奖励。上述各项奖励可以叠加,单个企业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2500万元。(省畜牧业管理局负责)12.将区域特色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与营养健康食品研发等关键技术研究纳入省科技发展计划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