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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自治区2026年支持牛羊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40页).pdf

上传人: 1561****577 编号:1266805 2026-06-12 40页 388.89KB

1、1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农 业 农 村 厅 文 件桂农厅发202657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 2026 年支持牛羊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为深入贯 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2026 年一号文件精神,以及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 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 政 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 融监管总局关于促进肉牛奶牛生 产稳定发展的通知(农牧发202416 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奶业纾困提升奶业高质 量 发展水平的通知(农办牧202523号)和广西 壮 族自治区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牛羊产业高质量 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意 见(桂政 办发202011

2、0 号)等文件2 要 求,推动肉牛、奶牛产业纾困,稳定基础产能,经研究,2026年将采 取先 实施后奖 励的方式继续支 持牛羊产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 持 方 向(一)支 持 引 进 牛 羊 良种 种 质 资 源1.对从国外 引进奶水牛或利用 国外 胚胎移植、冻精配 种产下奶水牛的养殖场(户),根据引进方式予以一次性奖 励。2.对从区外 引进良种母牛、良种母羊的养殖场(户)予以一次性奖 励。3.对从区内引进良种公羊、良种母羊的养殖场(户)予以一次性奖 励。4.对区内引进优质 奶水牛种公牛开展本交改 良的养殖场(户),根据牛只实际月龄予以一次性奖 励。(二)支 持 回 收 杂 交

3、母 水 牛 良种 扩 繁在奶水牛主产区,对从区内外 回收 购 买杂交母水牛进行培育并用 于产奶的养殖场(户)予以一次性奖 励。(三)支 持 杂 交 母 牛(含 母 水 牛)扩 群 增 量在基础能 繁母牛存栏量 1 万头 以上或者开展牛人工授精 3000头 以上的县(市、区),对饲 养杂交母牛(含母水牛)规 模在 5头(含)100 头 并开展牛人工授精的养殖场(户),采 取“见 犊补母、先 增 后补”方式予以一次性奖 励。(四)支 持 优 良牧 草 种 植 和 饲草 料 资 源 本 土 化 利 用对国家“粮改 饲”项目覆 盖不到的县(市、区),年种植 收 贮3 全株玉米、甜 高粱、桂牧 1 号等

4、优质 牧草或收 贮 本地桑枝、甘 蔗尾叶等秸秆进行饲 料化利用(含混贮 利用)2000 吨以上的经营主体予以一次性奖 励。每个县(市、区)年度补助资 金 总额原则上不超 过 150 万元。(五)支 持 开 展 牛 羊 疫病 净 化对通过评估并获农业农村部或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布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动物疫病净化场的牛羊养殖场予以一次性奖 励;对实现布鲁氏菌病整 县净化的县(市、区),给予不超 过 100 万元 的一次性奖 励。二、实 施 时 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项目县在 2026年度继续被列为项目县的,其 2025 年第四季度验收 后至

5、2025 年12 月 31 日的实施内容,优先 纳入 2026 年度支 持范围。三、奖励 方 式(一)申 报 审 核 流 程。遵循公开申 报、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原则,按县级初审推荐、市级复 审上报,自治区级评审确定的程序组织实施。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单位直接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申 报。(二)评 审 与 资 金安排。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估筛选,将上年度自治区牛羊产业发展若干政 策项目资 金 支 出进度与本年度项目安排挂钩,结合预算总额确定奖 励对象与标准。优先支 持联农带农成效 显著的项目。已获得中央 转移支 付农业产业发展资 金 补助的,不予以支 持。4(三)资 金拨 付 与 监 管。资

6、 金 下达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项目奖 补名单,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按照 当地财 政 资 金 拨付流程,及时向本级财 政 部门申 请拨款,根据年度绩效 目标于 2027 年6 月 30 日前完成项目资 金 拨付。按照 资 金 管理办法 要 求,加强项目资 金 使用 管理全过程跟踪监管、调度,规 范资 金 使用 管理,确保资 金 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资 金。根据年度绩效 评价结果,对绩效 完成好、支 出进度好的地区视情 况在下一年度予以倾斜支 持,对于绩效 完成差、支 出进度慢 的地区下一年度减少支 持或不予重 点支 持。四、工 作 要求(一)项目实施过程相关操 作在广西 畜 牧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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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目标**:2026年广西实施“先实施后奖励”支持牛羊产业发展,稳定基础产能。 2. **支持方向**: - 引进良种种质资源(国外奶水牛≤2万元/头,区外良种母牛≤3000元/头等)。 - 回收杂交母水牛扩繁(≤2000元/头)。 - 杂交母牛扩群增量(“见犊补母”≤1500元/头)。 - 优良牧草种植/秸秆利用(≤50元/吨,单县≤150万元)。 - 牛羊疫病净化(国家级≤80万元/场,整县≤100万元)。 3. **实施时间**:2026年1月1日-9月30日,资金2027年6月30日前拨付。 4. **申报流程**:通过广西畜牧兽医智慧监管平台,县级初审、市级复核、自治区评审。
**引种奖励多少?** **牧草种植补贴?** **疫病净化奖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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