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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津望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望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WYBOTICS Co.,LTD(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中南四街30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天津望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本次拟向
2、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90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7,6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竹辉商贸、望圆工贸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竹辉商贸、望圆工贸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发行人上市后
3、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3、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
4、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5、若本企业拟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6、如进行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7、本企业违反作出的公开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8、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实现给发
5、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付桂兰、余浅承诺(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付桂兰、余浅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天津望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6、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4、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