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深圳市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宝安公园站至流塘站区间地下建设工程方案的公示-三个皮匠报告政策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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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深圳市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宝安公园站至流塘站区间地下建设工程方案的公示
来源网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6-05-13
发文字号:暂无
发文机构:
政策层级:地方
政策类型: 通知公告
所属地区:深圳市
产业类型: 电子产业 轨道交通产业 交通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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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深圳市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宝安公园站至流塘站区间地下建设工程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地铁集团在新安街道进行的深圳市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宝安公园站至流塘站区间设计方案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宝安公园站至流塘站区间设计方案为出宝安公园站后沿新安三路向西北方向前行,再下穿宝安公园转入流塘路,沿流塘路敷设在流塘路与前进二路交叉口进入流塘站。在公园路西侧下穿A111-0027宗地,在前进二路东侧下穿A111-0072宗地(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3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宣传区。

2.项目现场

地址1: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流塘社区流塘路386号;

地址2: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流塘社区流塘路东区2-3号。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钟工;联系电话:0755-27832442;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宝安公园站至流塘站区间地下建设工程方案的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bagljggxm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深圳市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宝安公园站至流塘站区间地下建设工程方案的公示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深圳市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宝安公园站至流塘站区间下穿A111-0027宗地、A111-0072宗地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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