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每年结婚人数是多少?下面是1986-2021年,中国历年结婚人数详细数据统计
据民政局数据
1、1986年,全国申请结婚登记的有925.2万对,符合《婚姻法》、准予登记结婚的有882.3万对;另外,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要求离婚的有43万对,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有21.4万对。
2、1987年,全国申请登记结婚的有970.1万对,符合《婚姻法》,准予登记结婚的有924.7万对,每千人口结婚率为17.2人。另外,向婚姻登记机关、法院提出离婚102.7万对,调解无效,难予或判决离婚的有58.1万对,每千人口离婚率为1.1人。
3、1988年,全国申请登记结婚的有946.1万对。符合《婚姻法》准予登记结婚的有899.2万对,每千人口结婚率为16.6‰。有46.9万对不符合《婚姻法》未予登记结婚。另外,1988年向婚姻登记机关、法院提出离婚有105.0万对,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有65.5万对,每千人口离婚率为1.2‰,比上年上升了0.1个千分点。
4、1989年,全国申请登记结婚的有985.1万对,符合《婚姻法》准予登记结婚的有934.8万对,有50.3万对不符合《婚姻法》未予登记结婚。结婚率为16.8‰。另外,1989年向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提出离婚的有130.7万对,其中准予登记、诉讼离婚的有75.2万对,离婚率为1.35‰,比上年提高了0.15个千分点。
5、1990年,全年申请登记结婚的有1002.5万对。其中,准予登记结婚的有951.1万对,结婚率为16.4‰;不符合《婚姻法》未予登记结婚的有51.5万对。全年向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有245.5万对。其中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的有80.0万对,离婚率为1.38‰,比上年提高了0.03个千分点。
6、1991年,全年申请登记结婚的有1002.6万对,其中准予登记结婚的953.6万对,结婚率为16.5‰。1991年向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有143.6万对,其中协议、诉讼离婚的有82.9万对,离婚率为1.43‰。
7、1992年申请登记结婚的有998.9万对,其中准予登记结婚的954.5万对,结婚率为16.50‰,向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有146.2万对,其中协议、诉讼离婚的有85.0万对,离婚率1.47‰。
8、1993年全国登记结婚的有912.1万对,结婚率为15.5‰。向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有153.1万对,其中离婚的有90.9万对,比上年增加了5.9万对;离婚率为1.54‰,比1992年的1.47‰略有提高。
9、1994年全国申请登记结婚的有965.6万对,准予登记结婚的有929.0万对,比上年增加了16.9万对,结婚率为15.6‰;向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有166.4万对,其中离婚的有98.1万对,比上年增加了7.2万对,离婚率为1.64‰,比上年上升了0.1个千分点。
10、1995年全国申请登记结婚963万对,符合《婚姻法
》准予登记结婚929.7万对,比上年增加了0.7万对,是近年来结婚人数增长幅度最小的一年,结婚率为15.4‰;向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提出离婚173.1万对,其中离婚105.5万对,比上年增加了7.4万对,离婚率为1.75‰,比上年上升了0.1千分点。
11、1996年全国申请登记结婚961.8万对,符合《婚姻法》准予登记结婚934万对,比上年增加了4.3万对,结婚率为15.3‰;向结婚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提出离婚182.9万对,其中离婚113.2万对,比上年增加了7.7万对,离婚率为1.85‰,比上年上升了0.1个千分点。
12、1997年全年办理婚姻登记909万对,比上年减少25万对,结婚率为14.7‰。向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有192.8万对,其中离婚119.8万对,比上年增加6.6万对,离婚率为1.94‰,比上年提高近1个千分点。
13、1998年,全国办理婚姻登记891. 8万对,比上年减少17. 2万对,结婚率为14. 4%0,比上年下降0.
3个千分点。向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有193. 8万对,其中离婚119. 1万对,比上年减少0. 7万对,离婚率为1. 92%o,比上年下降0.
02个千分点。
14、1999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885.3万对,比上年减少6.5万对,结婚率为14.1‰,比上年下降0.3个千分点。离婚120.1万对,比上年增加1万对,离婚率为1.91‰,比上年下降0.01个千分点。
15、2000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848.5万对,比上年减少36.8万对;结婚率为13.4‰,比上年下降0.7个千分点。离婚121.2万对,比上年增加1.1万对;离婚率为1.91‰,与上年持平。
16、2001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805万对,比上年减少43.5万对;结婚率为12.6‰,比上年下降0.8个千分点。离婚125万对,
比上年增加3.8万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52.8万对,法院调解和判决离婚72.2万对;离婚率为1.96‰, 比上年增加了0.05个千分点。
17、2002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786万对,比上年减少19万对;结婚率为12.2‰,比上年下降0.4个千分点。离婚117.7万对,
比上年减少7.3万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57.3万对,比上年增加4.5万对,法院调解和判决离婚60.4万对,比上年下降11.8万对;离婚率为1.8‰,
比上年减少了0.1个千分点。
18、2003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811.4万对,比上年增加25.4万对,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803.6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7.8万对,比上年增加0.5万对;结婚率为12.6‰,比上年上升0.4个千分点。离婚133.1万对,
比上年增加15.4万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69.1万对,比上年增加11.8万对,法院调解和判决离婚64万对,比上年增加3.6万对;离婚率为2.1‰,
比上年上升了0.3个千分点。
19、2004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867.2万对,比上年增加55.8万对,其中: 内地居民登记结婚860.8万对,比上年增加57.2万对;
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6.4万对,比上年减少1.4万对;
结婚率为13.3‰,比上年增加0.7个千分点。离婚166.5万对,比上年增加33.4万对,其中:
内地居民登记离婚104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离婚5830对; 离婚率为2.56‰,比上年增加0.5个千分点。
20、2005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823.1万对,比上年减少44.1万对,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816.7万对,比上年减少44.1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6.4万对,与上年基本持平;结婚率为12.6‰,比上年降低0.7个千分点。从结婚年龄来看,2005年20-24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占47%,25-29岁占34.3%,30-34岁占9.9%,35-39岁占4.9%,40岁以上占3.9%;从结婚人口区域分布来看,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口以大城市居多,其中,40岁以上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口上海市最多,其次,依次是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
2005年办理离婚手续的有178.5万对,比上年增加12万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118.4万对,比上年增长13.2%,法院办理离婚60.1万对,比上年下降2.9%,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离婚8267对,比上年增长41.8%;离婚率为2.73‰,
比上年增加0.17个千分点。
21、2006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945万对,比上年增加121.9万对,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938.2万对,比上年增加121.5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6.8万对,比上年增加0.4万对;粗结婚率为7.19
‰,比上年上升0.9个千分点。从结婚年龄来看,2006年20-24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占39.4%,25-29岁占33.7%,30-34岁占10.6%,35-39岁占5.2%,40岁以上占11.1%;从结婚人口区域分布来看,结婚登记超过50万对的省份有河北、江苏、山东、河南、广东。
2006年办理离婚手续的有191.3万对,比上年增加12.8万对,粗离婚率为1.46‰,
比上年增加0.09个千分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129.1万对,比上年增长9%,法院办理离婚62.2万对,比上年上升3.5%。办理离婚件数超过10万件的省份有辽宁、江苏、山东、河南、四川。

22、2007年,印发了《民政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切实提高婚姻登记管理与服务水平。
2007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991.4万对,比上年增加46.4万对,增长4.9%。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986.3万对,比上年增加48.1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5.1万对,比上年减少1.7万对;粗结婚率为7.5‰,比上年上升0.31个千分点。从结婚年龄来看,2007年20-24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占39.2%,25-29岁占34.8%,30-34岁占10.8%,35-39岁占5.6%,40岁以上占9.7%,与上年年龄结构情况基本相同;从结婚人口区域分布来看,结婚登记超过50万对的省份有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和四川,比上年增加了两个省。
2007年办理离婚手续的有209.8万对,比上年增加18.5万对,增长9.7%,粗离婚率为1.59‰,
比上年增加0.13个千分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145.7万对,比上年增长12.9%,法院办理离婚64.1万对,比上年上升3.1%。办理离婚件数超过10万件的省份有辽宁、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南和四川。

23、2008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1098.3万对,比上年增加106.9万对,增长10.8%。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1093.2万对,比上年增加106.9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5.1万对,与上年持平;粗结婚率为8.3‰,比上年上升0.8个千分点。2008年20-24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占37.9%,25-29岁占35.3%,30-34岁占10.7%,35-39岁占5.8%,40岁以上占10.3%,与以前年份年龄结构情况相比,25-29岁结婚登记的比例增长最快,体现了我国晚婚晚育政策深入人心;从结婚人口区域分布来看,结婚登记超过50万对的省份有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和四川,比上年增加了3个省。
2008年办理离婚手续的有226.9万对,比上年增加17.1万对,增长8.1%,粗离婚率为1.71‰,
比上年增加0.12个千分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160.9万对,比上年增长10.5%,法院办理离婚65.9万对,比上年上升2.8%。

24、2009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1212.2万对,比上年增加113.9万对,增长10.4%。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1207.5万对,比上年增加114.3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4.7万对,比上年减少0.4万对;粗结婚率为9.1‰,比上年上升0.8个千分点。2009年20-24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占37.0%,25-29岁占34.1%,30-34岁占10.7%,35-39岁占6.0%,40岁以上占12.2%。与上年年龄结构情况相比,40岁以上结婚登记的比例增长最快,增长了1.9个百分点,而20-24岁结婚登记的比例下降了0.9个百分点,体现了我国晚婚晚育政策深入人心。从结婚人口区域分布来看,结婚登记超过50万对的省份有河北省、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四川省,与上年完全一致。
2009年办理离婚手续的有246.8万对,比上年增加19.9万对,增长8.8%,粗离婚率为1.85‰,
比上年增加0.14个千分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180.2万对,比上年增长12.0%,法院办理离婚66.6万对,比上年增长1.1%。从近五年情况看,离婚人数逐年上升,平均增幅为7.65%,说明我国已婚男女收入及个性越来越独立,自我意识越来越强。

25、2010年全国共有婚姻登记服务单位2314个,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241.0万对,比上年增加28.6万对,增长2.0%。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1236.1万对,比上年增加28.6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4.9万对;粗结婚率为9.3‰,比上年上升0.2个千分点。2010年20-24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占37.6%,25-29岁占31.9%,30-34岁占11.3%,35-39岁占6.6%,40岁以上占12.9%。与上年年龄结构情况大致相当。从结婚人口区域分布来看,结婚登记超过50万对的省份有河北省、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四川省,最近三年完全一致。
2010年共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有267.8万对,比上年增加21.0万对,增长8.5%,粗离婚率为2.0‰,比上年增加0.15个千分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201.0万对,比上年增长11.5%,法院办理离婚66.8万对,比上年增长0.3%。从近五年情况看,离婚人数逐年上升,年平均增幅为7.0%。

26、2011年全国共有婚姻登记机关9690个,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302.4万对,比上年增长4.9%。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1297.5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4.9万对。粗结婚率为9.7‰,比上年上升0.4个千分点。2011年20-24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占36.6%。
2011年共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有287.4万对,增长7.3%,粗离婚率为2.13‰,比上年增加0.13个千分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220.7万对,法院办理离婚66.7万对。

27、2012年全国共有事业单位性质[8]的婚姻登记机构1926个。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构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323.6万对,比上年增长1.6%。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1318.3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5.3万对。粗结婚率为9.8‰,比上年上升0.1个千分点。2012年20-24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占35.5%,但呈逐年下降趋势,比上年降低1.1个百分点;而25-29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呈逐年上升趋势,占34.2%,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2012年共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有310.4万对,增长8.0%,粗离婚率为2.3‰,比上年增加0.2个千分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242.3万对,法院办理离婚68.1万对。

28、2013年全国共有事业单位性质的婚姻登记机构2059个。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构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346.9万对,比上年增长1.8%。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1341.4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5.5万对。粗结婚率为9.9‰,比上年上升0.1个千分点。2013年25-29岁办理结婚登记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占35.2%,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2013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350.0万对,比上年增长12.8%,粗离婚率为2.6‰,比上年增加0.3个千分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281.5万对,法院办理离婚68.5万对。

29、2014年全国共有事业单位性质的婚姻登记机构2236个,办理婚姻登记的处数6797处。全国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306.7万对。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1302.0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4.7万对。粗结婚率为9.6‰。2014年25-29岁办理结婚登记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占38.0%,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
2014年依法办理离婚363.7万对,比上年增长3.9%,粗离婚率为2.7‰,比上年增加0.1个千分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295.7万对,法院办理离婚67.9万对。

30、2015年全国共有事业单位性质的婚姻登记机构2064个,办理婚姻登记事务的处数5714处。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构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224.7万对,比上年下降6.3%。其中: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4.1万对。粗结婚率为9.0‰。2015年25-29岁办理结婚登记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占39.4%,比上年增加1.4个百分点。
2015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384.1万对,比上年增长5.6%,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314.9万对,法院办理离婚69.3万对。粗离婚率为2.8‰,比上年增加0.1个千分点。

31、2016年全国共有事业单位性质的婚姻登记机构1393个,办理婚姻登记场所4863处。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构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142.8万对,比上年下降6.7%,其中: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4.2万对。结婚率为8.3‰。2016年25-29岁办理结婚登记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大,占38.2%。
2016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415.8万对,比上年增长8.3%,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348.6万对,法院判决、调解离婚67.2万对。离婚率为3.0‰,比上年增加0.2个千分点。

32、2017年全国共有婚姻登记机构 1217 个,办理婚姻登记场所 4877 处。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构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1063.1
万对,比上年下降 7.0%,其中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 4.1 万对。结婚率为 7.7‰,比上年降低 0.6 个千分点。2017 年 25-29
岁办理结婚登记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大,占 36.9%。 2017 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 437.4 万对,比上年增长 5.2%,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
370.4 万对,法院判决、调解离婚 66.9 万对。离婚率为 3.2‰,比上年增加 0.2 个千分点。

33、2018 年全国婚姻登记机构和场所共计 4649 个,其中婚姻登记机构 1114 个,全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1013.9 万对,比上年下降
4.6%,其中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 4.8 万对。结婚率为 7.3‰,比上年降低 0.4 个千分点。
2018 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 446.1 万对,比上年增长 2.0%,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 381.2 万对,法院判决、调解离婚 64.9
万对。离婚率为 3.2‰,与上年持平。

34、2019 年,全国共有婚姻登记机构和场所共计 5594 个,其中婚姻登记机构 1068 个,全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927.3 万对,比上年下降
8.5%,其中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 4.9 万对。结婚率为 6.6‰,比上年降低 0.7 个千分点。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470.1 万对,比上年增长
5.4%,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 404.7 万对,法院判决、调解离婚 65.3 万对。离婚率为 3.4‰,比上年增长 0.2 个千分点。

35、2020 年,全国共有婚姻登记机构和场所共计 4791 个,其中婚姻登记机构 1085 个,全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814.3 万对,比上年下降
12.2%,其中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 1.7 万对。结婚率为 5.8‰,比上年下降 0.8 个千分点。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433.9 万对,比上年下降
7.7%,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 373.6 万对,法院判决、调解离婚 60.3 万对。离婚率为 3.1‰,比上年下降 0.3 个千分点。

36、2021年,全国共有婚姻登记机构和场所共计4372个,其中婚姻登记机构1069个,全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764.3万对,比上年下降6.1%。结婚率为5.4‰,比上年下降0.4个千分点。依法办理离婚手续283.9万对,比上年下降34.6%。
从2021年结婚登记人口年龄分布情况来看,25-29岁年龄段人数最多,为539.3万人;30-34岁年龄段人数其次,有305.2万人;40岁以上年龄段人数为297.9万人,20-24岁年龄段人数有252.9万人,35-39岁年龄段人数有133.2万人。


文,图来源:民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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