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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394页).pdf

上传人: e**** 编号:44449 2021-07-07 394页 9.72MB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伟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2、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每年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如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魏红越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

3、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如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

4、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股东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如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同意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5、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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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了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还制定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此外,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市场价格波动、供应商集中、安全运输、毛利率波动、业绩下滑、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以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全员缴纳等风险。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概况是什么? 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有哪些具体内容?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包括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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