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国对于互联网的监管是越来越严格,近期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的消息也是引起了行业内的关注,这无疑不反映出国家对于这方面的监管的加强,下面就是历年来国家对互联网监管方面的政策和措施行为的梳理。
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件《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9年10月商务部等12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平台经济的指导意见》。
2020年10月国务院金融委召开专题会议:坚决整治各种金融乱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低线。
2020年11月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管理局约谈阿里系三位实际控制人及高管,同时,银保监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0年11月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直播营销平台应当防范和制止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以显著方式警示用户平台外私下交易等行为的风险。
2020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需要以“预防和制止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为前提。
2020年1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阿里、腾讯、京东、美团、拼多多、滴滴6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参加。会议提出互联网平台企业应严格遵守“九不得”。
2020年1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对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的行政处罚决定: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股权、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股权。阿里巴巴投资、阅文集团、丰巢网络因为违反《反垄断法》第48、49条,被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2021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
2021年2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2021年3月国务院宣布反垄断相关政策将于9月底出台,年内持续推进。
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
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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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互联网行业2021年中期策略报告:流量红利尾声与反垄断下的新周期、新模式与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