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本报告所含信息仅供参考,任何内容均不作为商业或法律建议,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秘书处、中国贸促会研究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西分会对本报告所含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未经书面许可,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可复制印刷本报告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东盟营商环境报告 2022编委会及编写组编委会主任魏然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秘书处秘书长、广西贸促会会长副主任丁元龙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广西贸促会副会长编委毛健宁广西贸促会发展研究部部长何丽广西贸促会国际会议部部长陈广玉广西贸促会发展研究部一级主任科员黄子鉴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办港口发展处一级主任科员编
2、写组组长赵萍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副组长周晋竹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副研究员成员李佳悦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何宗武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赵力进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张玉静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目录C O N T E N T S前言 第一章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现状一、中国东盟克服疫情影响经贸关系持续向好002(一)中国东盟双边货物贸易高速增长 002(二)中国东盟双边直接投资大幅增加 003(三)东盟是中国工程承包重要目的地 005二、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前景广阔存在较多机遇006(一)自贸协定进一步升级双方经贸往来深化 006(二)RCEP 生效中
3、国-东盟迎来更多合作机遇 007(三)战略对接推动中国东盟多领域互联互通 008(四)科技创新合作开拓双方经贸合作新局面 009(五)中国东盟务实合作形成多元化合作机制 010(六)中国东盟产业互补促进区域供应链稳定 010第二章东盟营商环境总体问题一、营商环境水平差异较大部分企业经营受限012(一)市场准入差异大是营商环境主要问题 012(二)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营商环境最好 012(三)缅甸、柬埔寨、老挝营商环境改善空间较大 013(四)五成受访企业对东盟营商环境持乐观预期 014(五)近五成受访企业将扩大对东盟成员的投资 014二、个别成员因 RCEP 未生效市场准入壁垒较高015(一
4、)超四成企业预计印尼市场准入门槛或提高 015东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002(二)三成企业认为菲律宾市场准入门槛或提高 016三、基础设施水平有待提升以促进生产要素流动017(一)各成员国交通物流发展差异较大 017(二)东盟整体数字基础设施水平不高 018四、政府服务缺位公共服务效能待加强019(一)行政效率较低流程冗长影响企业经营 019(二)公共服务缺位导致企业经营效率不高 020五、部分成员存在外资歧视不利于公平竞争021(一)歧视性执法增加企业经营不确定性 021(二)外企较难公平享受东盟成员优惠政策 022(三)公共采购领域对外企设置歧视性标准 022六、部分东盟成员清廉水平有待提
5、升023(一)部分东盟成员全球清廉指数得分待提高 023(二)部分成员政府执法透明度有待提高 024七、外企无法公平享受针对疫情扶持政策025(一)疫情防控导致外企销往东盟货物贸易不畅 025(二)针对疫情的扶持政策对外资企业存在歧视 025第三章总体建议书一、抢抓 RCEP 机遇优化东盟营商环境028(一)RCEP 未生效成员应尽快完成国内审核程序 028(二)RCEP 已生效成员应确保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029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贸易便利度029(一)落实东盟层面物流规划提升货物运输效率 029(二)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降低货物贸易成本 030(三)加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助力经济发展 0
6、30三、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外企提供更多机会031(一)放宽外资企业进入东盟市场的限制 031(二)给予外企公平参与公共采购的机会 031四、完善法律法规规范政府行政裁量权032(一)完善相关领域法规出台实施细则 032目录003(二)提高政府执法的透明度与规范性 032(三)规范政府行政裁量权避免多头执法 032五、提升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水平与能力032(一)建立反腐败渠道减少腐败行为 032(二)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意识 033六、避免针对外资的歧视性政策与行为033(一)杜绝针对外资企业的歧视性执法 033(二)清理针对外资企业的歧视性政策 033七、尽可能降低疫情对外企的负面影响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