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1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徐塘路 88-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4,36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01%。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18.03 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
2、 2016 年 4 月 5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43,56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飞科投资承诺:“自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股份,也不由飞科电器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若本公司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3、发行价。飞科电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若本公司拟减持本公司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本公司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作为飞科电器控股股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丐腾先生承诺:“自飞科电器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飞科电器回购
4、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本人担任飞科电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当年度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飞科电器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持有的飞科电器股份。若本人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飞科电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飞
5、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若本人拟减持本人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本人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作为飞科电器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飞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招股说明书说明书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2016 年 2 月 19 日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6、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