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龙翔路甲(北京市海淀区龙翔路甲 1 号泰翔商务楼号泰翔商务楼 4 层层 401-40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
2、书 1 本 次 发 行 概 况本 次 发 行 概 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 2,500 万股,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安排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23.27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5 年 12 月 2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0,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5年11月30日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 发 行 人 声 明发 行 人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
3、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4、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 重 大 事 项 提 示重 大 事 项 提 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并认真阅读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并认真阅读招股招股说明书说明书“风险因素风险因素”一节全部内容:一节全部内容:一、本次
5、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赵鸿飞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赵鸿飞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就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承诺如下: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6、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申报离职,则自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也将按上述承诺予以锁定。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