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A1 栋一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2、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 4,001 万股, 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02%。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30.07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8 年 5 月 7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低于 40,001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8 年 5 月 4 日 1-1-2 发行人声明 发
3、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4、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3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以下重要事项, 并提
5、醒投资者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等承诺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等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朝曦、熊武、冯毅的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朝曦、熊武、冯毅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朝曦、熊武、冯毅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 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6、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3、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及收盘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4、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