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 13 层 3-13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 1,500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行新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29.82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2、 5 月 22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6,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5 月 18 日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3 声明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3、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4、。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承诺 (一)发行人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鸿达永泰、公司股东宝利鸿雅、哈尔滨珺霖、弘威国际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鸿达永
5、泰、公司股东宝利鸿雅、哈尔滨珺霖、弘威国际承诺:“自圣邦股份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 )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圣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也不由圣邦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有限度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 25%,且如果预计本公司/本企业未来三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圣邦股份届时股份总数的 1%,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减持价格不低于圣邦股份A 股上市发行价(若圣邦
6、股份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若本公司/本企业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圣邦股份在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前提前至少 15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若本公司/本企业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圣邦股份在减持前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按该等减持计划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公司/本企业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公司的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