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Le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Hytera Communications Corporation Limited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好易通大厦 Hytera Communications Corporation Limited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好易通大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封卷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 38-45 楼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 38-45 楼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
2、数 本次计划发行数量不超过 7,0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9.90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1 年 5 月 18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27,8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陈清州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管,同时还承诺:在上述三十六个月的期限之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
3、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妻翁丽敏及实际控制人陈清州亲戚陈静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曾华、武美、杨玉泉、谭学治、唐继跃、张钜、李航、付东辉、邓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4、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发行人其它 156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
5、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它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20,8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7,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27,8
6、00 万股。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陈清州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管,同时还承诺:在上述三十六个月的期限之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妻翁丽敏及实际控制人陈清州亲戚陈静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