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一一五五年年度报告年年度报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印制时间:2016 年 4 月 20 日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年度报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目录目录 目录 . 1 重要提示 . 2 第一章 释义 . 4 第二章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章 董事会报告 . 9 第四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章 重要事项 . 42 第六章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2 第七章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8 第八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9 第九章 公司治理 . 66 第十章 公司
2、债券相关情况 . 71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 . 72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 . 179 2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本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周立业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刘卫东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映浒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 2015
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在 2015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1,593,370.02 元,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126,159,337.00 元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共计 4,410,668,665.65 元。 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963,898,951 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1.3 元(含税),共 385,306,863.63 元,尚余可供分配的利润4,025,361,802.02 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2015 年度拟派送的现金红利金额占 201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54%
4、。 六、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等内容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八、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的内容。 十、2015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紫光春华转让同方国芯 36.39%股权的关联交易暨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拟将公司持有的同方国芯 36.39%的股权转让给西藏紫光春华投
5、资有限公司,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对同方国芯的持股比例由 41.38%降至 4.99%,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同方国芯的 220,835,000 股股票, 定价方式为按照同方国芯停牌前(2015 年 10 月 12 日)30 个交易日均价 31.75 元/股确定, 交易金额约为 70.12 亿元。公司已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与紫光春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上述议案也已经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已经获得财政部审核批准、商务部反垄断审查和证监会要约收购豁免核准。公司与紫光春华已于 2016 年 4
6、 月 7 日办理完成同方国芯 36.39%股权的过户手续,公司不再将同方国芯纳入合并范围。 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投资者也可参阅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2015 年 11月 4 日、2015 年 11 月 19 日、2016 年 3 月 26 日和 2016 年 4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 第一章第一章 释义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同方股份、公司 指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或上交所 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