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2021 1 年年 3 3 月月 说 明 本报告是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沈飞”)第 4 份社会责任报告。本报告介绍了 2020 年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积极承担经济、社会和环境责任方面所开展的工作和成果,本报告所有数据均来源于中航沈飞相关统计报表及相关大会专题报告,时间范围 2020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特别注明的除外。 本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
2、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要求编制。 1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第一章 公司简介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沈飞”)是以航空产品制造为主营业务的股份制公司,注册地位于山东文登,办公地位于辽宁沈阳,注册资本 140,038.93 万元。公司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控股的国内 A 股上市公司, 于 2017 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实现核心军工资产整体上市,被誉为“中国战机第一股”,主营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沈阳飞机工业 (集团) 有限公司 (简称 “沈飞公司”)开展与运营。 沈飞公司创建于 1951 年,占地约 400 万平方米,建厂 70年来, 先后
3、研制生产了 40 多种型号近万架飞机及重要大型部件,包括歼 5、歼 6、歼 7、歼 8、歼 11、歼 15 和歼 31 等系列飞机,品牌影响力和价值创造力进一步彰显。 随着航空科技的飞速发展,公司紧跟航空制造技术发展趋势和高端航空产品需求,突破并掌握了一系列核心前沿技术,形成了面向新一代航空产品研制生产的技术体系,有效支撑主要经济指标增长,为国防建设、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先后荣获“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国企业信息化 500 强”、“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全国文明单位”、“中国质量鼎”、“中国工业 2 大奖”、“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
4、。 第二章 股东权益保护 一、企业经营再创佳绩一、企业经营再创佳绩 2020 年,公司统筹疫情防控和科研生产,全力组织打赢“双线”战役,经过一年的努力拼搏、砥砺奋进,经营业绩再创新高,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73.16 亿元, 同比增长 14.9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80 亿元, 同比增长 68.63%。 二、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二、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 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国
5、有企业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关要求,编制并执行公司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规定等制度,明确党委研究讨论作为公司决策重大事项前置程序,进一步发挥党委在公司治理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3 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充分考虑股东利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所有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 年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3次,共审议议案 15 项。 (二)控股股东与公司关系 公司具有完整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
6、方面均具有独立性。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承担义务,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并遵守相关承诺,不存在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名,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对董事会议案进行认真审核,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审议议案 47 项,听取专项报告 2 项。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均能以认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