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onsea Technology Co.,Ltd.(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603-60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1-1 本次发行概况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不低于 4,000.00 万股,且不高于
2、 12,000.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低于 40,000.00 万股,不高于 48,000.00 万股 一、发行数量及发行主体一、发行数量及发行主体 本次拟由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低于 4,000.00 万股且不高于 12,000.00 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且不高于25%,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3、投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等一般用途。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一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1、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4、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4、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5、本人将
5、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6、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7、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
6、,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 1-1-2 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二二)公司公司持股持股 5%以上以上股东珠海合诚、股东珠海合诚、珠海合业珠海合业、珠海诚珠海诚创创承诺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